Workflow
金春股份(300877)
icon
搜索文档
金春股份(300877)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7-04 09:00
股权结构 - 公司总股本1.2亿股,回购专用账户持股376.2209万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6237791亿股[2][5] 投票情况 - 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66人,代表股份6199.0395万股,占比53.3307%[5] - 现场投票股东2人,代表股份6057.5895万股,占比52.1138%[5] - 网络投票股东64人,代表股份141.45万股,占比1.2169%[5] - 现场和网络投票中小股东65人,代表股份146.73万股,占比1.2623%[5] 议案表决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三议案同意比例超99%[6][9][11] - 中小股东对相关议案同意比例超85%[7][10]
金春股份(300877) -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5-07-01 08:48
回购计划 - 公司拟1000万 - 2000万元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股份,价不超18元/股,期限12个月[2] - 2025年5月29日起,回购价上限调为不超17.90元/股[3] 回购进展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回购100,000股,占总股本0.08%[3] - 最高成交价15.32元/股,最低15.22元/股,成交金额1,528,200元[3] -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3]
金春股份: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6-20 11:11
股东大会召开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7月4日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4日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为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218号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1][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7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2][3] 会议审议事项 - 主要审议三项议案:《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2] - 议案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详情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告 [2] - 涉及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将单独计票披露 [3] 参会登记与投票流程 - 股东可通过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需提供证券账户卡、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4]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4][7] -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结果为准,总议案与具体提案投票存在优先级规则 [7] 其他会务信息 - 会议联系人单璐,联系方式为电话0550-2201971、邮箱shanlu@ahjinchun.com [4]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填写表决意见,有效期自签发日起至会议结束 [8][9] - 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登记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记录不一致的后果自负 [9]
金春股份: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0 11:11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主体资格 - 金春股份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2][3] - 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解散、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等需终止的情形 [3] 员工持股计划合法合规性 - 计划参与范围为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骨干,总人数不超过161人 [5] - 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公司不提供垫资或担保 [5]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A股普通股,总额不超过2,878.5万元,对应股份上限366.2209万股 [6] - 存续期为36个月,存续期满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6] - 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设管理委员会监督日常运作 [7] 法定程序履行情况 - 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 [8][9] - 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需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同意 [10] 信息披露进展 - 公司已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计划草案及摘要、管理办法等文件 [11] - 后续需根据实施进度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 计划实施结论 - 公司具备实施主体资格,计划符合《试点指导意见》等法规要求 [11] - 当前阶段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已履行,待股东大会批准后推进 [11]
金春股份: 董事会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6-20 11:11
员工持股计划合规性 - 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 [1] - 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1] - 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1]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规则 - 参与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及计划规定的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 员工自愿参与,公司未强制摊派或强行分配 [2] - 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持有人不超过总股本1% [2] 员工持股计划目的 - 建立劳动者与所有者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 [2] - 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长期健康发展 [2] - 吸引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增强公司发展活力 [2] 决策程序 - 计划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询员工意见 [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参与人员名单 [2] - 董事会认为计划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
金春股份: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1:11
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 公司拟委托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向滁州市琅琊区国控发展集团提供5,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4.9%,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1] - 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将用于国控集团的日常经营活动 [1] - 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1] 委托贷款对象情况 - 国控集团为滁州市琅琊区财政局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0亿元,成立于2021年12月 [1] - 截至2024年底总资产65.97亿元,负债36.99亿元,净资产28.98亿元,2024年营收2.62亿元,净利润2804.9万元 [1] - 2025年一季度总资产69.45亿元,负债40.39亿元,净资产29.06亿元,营收6319.27万元,净利润776.1万元 [2] 委托贷款担保情况 - 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资本1.49亿元 [3] - 截至2024年底总资产143.75亿元,净利润8853.34万元 [4] - 2025年一季度总资产123.08亿元,负债77.03亿元,净资产46.05亿元,营收3.39亿元,净利润3772.61万元 [4] 公司财务资助情况 - 2024年曾向两家企业提供合计4700万元委托贷款,目前已全部归还 [6] - 本次贷款后公司财务资助总余额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7% [6] 对上市公司影响 - 委托贷款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4] - 董事会认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控制风险前提下进行 [6]
金春股份: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09:59
股份回购方案 - 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8元/股,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1] - 首次回购股份100,000股,占总股本0.08%,最高成交价15.32元/股,最低成交价15.22元/股,成交金额1,528,200元[1] 回购合规性 - 首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规定[2] - 回购时间、数量、价格及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要求[2] - 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回购委托[2] 后续计划 -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2] - 将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
金春股份:公司拟以1000万元——2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
快讯· 2025-06-19 09:20
公司股份回购计划 - 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1]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 [1] -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1] 公司决策流程 -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
金春股份(300877) -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5-06-19 09:17
回购计划 - 公司拟1000万 - 2000万元回购股份,回购价不超18元/股,期限12个月[1] - 2025年6月19日首次回购100,000股,占总股本0.08%[2] - 首次回购最高成交价15.32元/股,最低15.22元/股,金额1,528,200元[2] 资金与交易 - 首次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2] - 公司按规定方式和时间回购,后续继续实施并信披[3][4]
金春股份(300877)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5-06-18 09:48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参加员工持股计划总人数不超过161人[7]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78.50万元[7] - 股份数量上限为366.2209万股[7] - 董事长杨如新认购份额上限196.66万份,占比6.83%[8] - 董事、总经理胡俊认购份额上限165.06万份,占比5.73%[8]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154人)认购2130.06万份,占比74.00%[9] - 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7.86元/股[11] 股份回购情况 - 2024年2月2日累计回购股份129.79万股,占总股本1.08%[10] - 2024年10月16日累计回购股份236.4309万股,占总股本1.97%[11] - 截至公告披露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366.2209万股,占总股本3.05%[11] 业绩目标 - 2025年净利润较2024年增长不低于20.00%,2025年和2026年合计净利润较2024年增长不低于35.00%[17] 行业数据 - 2022年规模以上非织造布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同比下降0.7%和24.9%,毛利润率和营业利润率分别为14.3%和3.8%,同比下滑1.6和1.2个百分点[20] - 2023年规模以上非织造布企业产量同比下降3.6%,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同比下降5.2%和19.1%[20] - 2024年规模以上非织造布企业产量同比上升5.2%,营业收入增速和利润总额增速分别增长3.2%和11.9%,利润率为3.6%[20] 员工持股计划规则 - 公司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公司股本总额10%,单个员工不得超1%[13] - 存续期为36个月,届满前2个月内,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可延长[13][14] - 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每期解锁比例均为50%,解锁时点分别为过户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14][15] - 个人绩效考核评级分A、B、C、D四级,解锁系数分别为1.0、1.0、0.8、0[18] - 持有人各解锁批次实际可归属权益=持有人各解锁批次计划归属权益×公司层面各解锁批次解锁比例×个人层面各解锁批次解锁比例[18] - 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多个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5] 员工持股计划流程 - 董事会审议通过持股计划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3]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经出席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持股计划可实施[23] - 公司完成标的股票购买或过户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23] 持有人会议规则 -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3日通知全体持有人[28] - 持有人会议提案经出席持有人所持1/2(含)以上份额同意视为通过,特别约定需2/3以上(含)份额同意除外[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交临时提案和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29][31] 管理委员会规则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31] - 不定期会议召开需提前3日通知委员,紧急会议可随时通知[33] - 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主任应在3日内召集和主持[33] - 会议应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4]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 由公司自行管理,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25] - 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39] 员工持股计划权益 - 持有人按实际出资份额享有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资产收益权,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40] - 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权益进行分配,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新取得股份一并锁定[40] - 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可择机出售标的股票,决定是否分配收益并按持有人份额分配[40] - 存续期内,标的股票交易出售或有其他可分配收益时,每个会计年度可分配,按持有人份额占比分配[41] - 锁定期内公司派息,现金股利计入货币性资产,锁定期结束后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分配[41] 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与延长 - 存续期满且未展期自行终止;锁定期届满后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清算分配完毕,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可提前终止;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或因特殊情形无法售股,经全体持有人所持全部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可延长存续期[39] - 存续期满,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清算分配完毕,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可提前终止[48] - 存续期满前2个月或因特殊情形股票无法全部出售,经全体持有人同意并董事会审议通过,存续期可延长[48] - 存续期满后股票仍未全部出售,处置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决议[48] 持有人权益变动 - 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已解锁权益和份额原持有人继续享有,未解锁由管理委员会按原始出资金额收回[42] - 持有人职务/职级变更,管理委员会可按其所在部门业绩调整持股计划份额[44] - 持有人离职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已解锁权益和已实现现金收益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未解锁按原始出资额收回[44] - 持有人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份额按规定程序解锁,个人绩效考核不纳入解锁条件[45] - 持有人非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解锁份额不作处理,未解锁按原始出资额收回[45] - 持有人因执行职务身故,份额由继承人继承并按规定程序解锁,个人绩效考核不纳入解锁条件[46] - 持有人非因执行职务身故,已解锁份额不作处理,未解锁按原始出资额收回[47] - 公司失去对子公司控制权,管理委员会取消子公司持有人资格,已解锁权益可由原持有人享有,未解锁按原始出资额收回[47] 授权情况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通过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