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股份(30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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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金圣源51.00%股权,交易作价为5191.8万元
国际金融报· 2025-10-24 11:48
交易概述 -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安徽金圣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1] - 交易作价为5191.8万元 [1] - 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 交易标的与业务协同 -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车规级防护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1] - 标的公司属于上市公司产业下游企业 [1] - 非织造布材料系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之一 [1] - 交易前公司已是标的公司主要供应商之一 [1] - 公司为国内规模较大且产品性能优良的非织造材料制造企业 [1]
金春股份(30087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48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 金管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合称"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纳入 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合 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占用"),包括: 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 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 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为大股东 ...
金春股份(300877) - 重大经营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48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决 策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维护股份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股份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应根据股东会的决议, 负责对股份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决策,总经理负责主持股份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工作。 第三条 总经理应于每年1季度拟定股份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报董事会 审核批准。董事会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第四条 公司运用资产进行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对外投资 (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委 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 议、转让或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以下统称"交易")应经总经理办公会充分 ...
金春股份(30087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及《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 审计报告,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 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四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
金春股份(30087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48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有序,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等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 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九)法律、行政法 ...
金春股份(30087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48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 资决策程序,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实现投资 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根据投资计划在境内外进行的对外投 资行为。主要包括: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 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对外投资方式等。 第三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 效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 外投资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投资 活动参照本办法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第二章 投资决策及程序 第 ...
金春股份(300877) - 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48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 资及委托理财相关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 司利益,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 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 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二)公司的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应当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合理 评估效益; 第三条 以下证券投资情形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
金春股份(300877)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48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上市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 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 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 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正确战略规划、完善公司治理、规 范经营管理、可持续地创造公司价值,引导公 ...
金春股份(30087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48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 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 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1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 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以及本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 第三条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受本 制度约束,直至此等信息公开披露。 第四条 公司 ...
金春股份(30087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48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 的事项。公司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做好年报相关工作,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及时、 准确、完整。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 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等,可以视情 况安排独立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四)公司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和业绩情况; (五)公司资产的完整性、独立性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是否与计划的进度和收益相符; (七)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