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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30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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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25 20:55
公司治理与股东结构 - 所有董事均出席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2] -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5] - 报告期内无优先股股东持股 [5] 财务分配政策 - 董事会决议不实施利润分配 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 - 无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4] 重大监管事项 -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50021号) [5] - 被立案原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目前处于立案调查期间 [5] 报告基础信息 - 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报告全文 投资者需阅读指定媒体完整报告 [1] - 公司未发生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的情况 [4] - 报告批准报出日无存续债券 [5] 股权结构相关 - 无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导致的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4] - 公司未采用表决权差异安排 [4]
锦盛新材:8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5 17:13
公司治理 - 公司第三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1] - 会议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 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100%来自化妆品包装业务[1]
锦盛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25 13:22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8月25日晚间召开 [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2]
锦盛新材:9月16日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日报网· 2025-08-25 12:49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 [1] - 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公司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1]
锦盛新材(300849.SZ):上半年净亏损879.65万元
格隆汇APP· 2025-08-25 11:01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1.52亿元 同比下降9.3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9.65万元 同比盈转亏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94.79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0.0586元 [1]
锦盛新材(300849) -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48
制度适用 - 适用范围含公司、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及外部单位或个人[2] 信息界定 - 所指信息含定期报告、财务数据等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2] 管理机制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负责监管[2] 保密要求 - 正式披露前或重大事项筹划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6] - 公开披露年报前不得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资料[6] 报送规定 - 按规定报送资料需提示对方保密并登记备案[8] - 特殊情况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对方签保密协议[9] - 报送未公开信息需经审批,提示保密并登记备案[6][7] 违规责任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违规需担责[9]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2][13]
锦盛新材(300849)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48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适用于控股股东控股比例30%及以上或选举变更两名及以上董事的议案[2] 表决票数计算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总人数[4] - 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数分别为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相应董事人数[4] 投票规则 - 股东所投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过应选董事人数,否则选票视为弃权[5] - 股东多账户持有股份,选举票数按所有账户下相同类别股份数量合并计算[7] - 同一股东多种投票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7]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未累积)的二分之一[9] - 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但超法定最低人数和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缺额下次股东会选举填补[9] - 若当选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需进行多轮选举或再次召开股东会[9] - 获得超参加会议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选票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票数相同则多轮选举[10]
锦盛新材(300849)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48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2] - 投票代码为"350849",投票简称为"锦盛投票"[6]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6]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8] 投票规则 - 股东行使表决权数量是名下相同类别股份数量总和,多账户投票以第1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11]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交易系统投票不计入[12] -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每持有1股拥有与每个议案组下应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14] - 对同一议案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1次有效投票为准[15] 其他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7] - 股东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询1年内的网络投票结果[17] - 公司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4] - 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八月[22]
锦盛新材(30084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48
股份锁定 - 公司董事、高管及5%以上股份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3]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的董事、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8]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的董事、高管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2]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2]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4] 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高管应在规定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6]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应向公司书面报告并通过董事会向深交所申报并公告[8] 交易规范 - 公司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核查情况[12] - 董事、高管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5] - 董事、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7] - 公司定期报告、业绩相关公告前特定时间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份[18] 增持规定 - 拥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0% - 50%的主体,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 [20]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6个月[22]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需披露增持进展公告[23] - 增持股份比例达公司已发行股份2%时需聘请律师核查并披露结果公告[24] - 通过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2%需披露进展公告,公告前不得再增持[25]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增持计划未完成需披露实施情况[31] 违规处理 - 公司可对违规董事和高管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28] - 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给公司造成损失依法追究责任[28] - 违规在六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29] - 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9] - 触犯法律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9] - 公司对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完整记录[29] - 涉嫌违法违规交易登记结算公司可锁定股份[2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章程执行[31] - 制度与相关规定冲突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3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
锦盛新材(30084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48
投资审批标准 - 重大投资达一定标准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如涉资产总额占近一期审计总资产50%以上[11] - 未达股东会标准但达一定标准的对外投资,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董事会批准,如涉资产总额占近一期审计总资产10%以上[13] - 达不到董事会规定标准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13] - 交易仅达特定标准且近一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2] 投资管理机制 - 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1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对外重大投资专门预审机构[5] - 审计委员会监督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性[6] - 财务部负责投资资金保障和控制管理[7] 投资相关审查 - 投资前应聘请法律顾问对合同协议进行法律审查[17] - 审计部定期或专项对对外投资事项进行审计[19] 投资后续管理 - 委派人员维护公司权益并定期通报被投资单位情况[22] - 特定情况收回、核销或转让对外投资[23][27] - 投资转让按国家法律和公司制度办理[23] - 批准处置投资程序和权限与实施投资相同[2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情况并追究违规人员责任[24] - 对外投资相关会议资料等存档[26] - 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9] - 子公司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投资情况并配合披露[29] - 本制度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