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盛新材(30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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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300849)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48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内控制度"),保证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 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以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 性,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内控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 ...
锦盛新材(30084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0:48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3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3 | | 第四章 | 工作程序 4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4 | | 第六章 | 附 则 5 | | 第一章 | 总则 7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7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7 | | 第四章 | 工作程序 8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9 | | 第六章 | 附 则 9 | | 第一章 | 总则 11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12 | | 第四章 | 工作程序 14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15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7 | | --- | ---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17 | | 第四章 | 工作程序 18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18 | | 第六章 | 附 则 19 | 一、 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 ...
锦盛新材(30084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4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 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 ...
锦盛新材(300849)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48
委托理财资金 - 公司用闲置资金委托理财,标的为高安全性、好流动性理财产品[2] 审批与披露 - 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委托理财以最高余额为交易金额适用审批权限[5] - 向关联方委托理财以发生额为披露计算标准,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6] - 委托理财按深交所规定披露,含情况概述等内容[9] 管理与监督 - 财务部门负责委托理财计划拟定等工作及财务核算[6] - 审计部对委托理财日常监督,定期审计核实资金使用情况[14] 应急与检查 - 受托人或产品不利时,财务负责人应第一时间报告总经理[15] - 独立董事可检查委托理财,必要时聘外部审计机构专项审计[16] - 审计委员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违规可提议停投[17]
锦盛新材(30084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48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行为,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 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 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
锦盛新材(30084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48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 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 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 独立董事。 (二) 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外部董事(非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内部任 职、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董事。 (三) 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是指公司的员工担任并领取薪酬的董事。 (四)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 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 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按劳分配与 ...
锦盛新材(300849) - 现金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48
现金分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 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完善公司的分红决策机制和管理制度,保护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第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 册资本的25%。 第四条 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施积极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 利润分配应当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 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 ...
锦盛新材(30084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48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 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 名代表主持。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1 第三章 职责 ...
锦盛新材(30084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48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章程》及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 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
锦盛新材(30084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48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 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 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 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确保董事会秘书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的 制度。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包括公司、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及人员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