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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洋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23 13:49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23日,浩洋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继续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
浩洋股份(300833)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12-23 10:30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 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5年12月 23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 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2025年9月26日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广州市浩洋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现行有效的《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3. 公司 ...
浩洋股份(300833)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2-23 10:30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莲运一横路 18 号广州市浩洋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蒋伟楷先生。 6、本次 ...
XAIR大会发布多项“AI+制造”成果
中国化工报· 2025-12-17 02:52
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大会核心动态 - 2025年12月12日至14日,2025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大会暨广东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技能大会在广州举办,会上发布了一系列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最新成果 [1] 国家级人工智能中试基地建设成果 - 大会展示了“国家人工智能中试基地”的建设成果,该基地是全国唯一聚焦移动终端方向、唯一由深圳与东莞双城共建的国家级中试平台,由中国联通承建 [1] - 基地围绕“终端创新”与“制造提效”,构建算力、数据、模型、应用、安全五大能力底座,并建设国产芯片、开源鸿蒙、应用开发、智能体及中试验证五大中心,致力于打通从技术研发到产业落地的关键路径 [1] 工业智能化双引擎平台发布 - 广东联通联合联通数据智能有限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发布面向工业智能化转型的双引擎平台,包括“元景·万悟工业智能体平台”与“格物·具身智能机器人协同平台” [1] - “元景·万悟工业智能体平台”旨在构建具备自主决策能力的工业智能体,赋能生产全流程智能化 [1] - “格物·具身智能机器人协同平台”聚焦打造开放的机器人协同应用生态,二者共同构成了“智能体+具身智能”协同赋能制造业的完整技术体系 [1] 产业联盟成立与生态合作 - 广东联通携手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协会、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华为、中兴等20家单位,共同发起成立“广东省人工智能+制造产业联盟”,旨在聚力攻克共性技术难题、促进资源协同与成果转化,支撑广东制造业向新质生产力跃升 [2] - 广东联通与华为、TCL、美的、广药、博敏电子、广东九联共六家生态伙伴签署了“格物工业互联网平台&万悟工业智能体矩阵”共创协议,以加速技术成果向产业实践的转化 [2]
浩洋股份(30083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02 11:47
关联方定义 - 公司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等[9]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9] - 视同为公司关联方的情形包括协议生效后或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规定情形等[11] 关联交易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等原则[2] - 公司与关联方应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2][4] 决策程序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6] 披露与回避 -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不得表决和代理表决,且应回避[12] - 董事应向董事会披露关联关系性质和程度,采用书面形式并接受质询[16] 担保与审议标准 - 公司为持有5%以下(不含5%)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有关股东回避表决[18]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9] 其他规定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应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2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但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累计计算[20]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累计计算[20] -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21] - 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除外)交易标的为股权需审计,为非现金资产需评估[23] - 公司与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24] - 公司不得无偿拆借资金等5种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26]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8]
浩洋股份(300833)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12-02 11:47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及披露过程中的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工作规程。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按照本规程做好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二章 审计准备工作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本年度的 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 ...
浩洋股份(30083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02 11:47
公司管理层设置 - 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5] - 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连聘可连任[6] 管理层聘任与职权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 - 副总经理等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 - 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12]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15] - 财务总监主管公司财务工作[16] 会议制度 - 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分例会和临时会议[21] - 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临时会议除外)[24] - 需三分之一以上应出席人员出席方可举行[25] 报告制度 - 董事会等要求时,5 日内报告工作[28] - 实施决议重大变化及总经理涉刑事诉讼及时报告[29] 其他规定 - 总经理绩效评价和薪酬由董事会决定[30] - 违规高管董事会可采取措施[32]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并审议通过实施[35][36]
浩洋股份(30083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2 11:47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 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细则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 ...
浩洋股份(30083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12-02 11:4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票数量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8] - 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未满一年,新增股份100%自动锁定[10] - 上市已满一年,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0]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转让股票数量以去年末所持股票为基数计算[11]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半年内,证券账户内股票全部锁定[11] - 董事和高管所持公司股份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5]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16]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16]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等6种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其亲属身份信息[5] - 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需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董事会在本所网站披露[17] - 披露内容包括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股份变动日期数量价格等[1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并办理网上申报和检查披露情况[19]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9] 违规处理 - 持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14] - 公司可对违规董事和高管视情节给予警告等处分[21] - 董事或高管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23] - 董事或高管在禁止买卖期内买卖股份,公司视情节处分并追究责任[23] - 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3] - 触犯法律法规,可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3]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向深交所申报[19]
浩洋股份(300833)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2025-12-02 11:47
选聘相关 - 选聘议案可由审计委员会、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会成员提出[6] - 选聘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续聘经股东会批准可不招标[8] - 选聘程序含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审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等[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职责情况报告[6] - 关注连续两年或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形[7] - 审核改聘提案时约见相关事务所并发表审核意见[20] - 对选聘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并履行多项职责[16]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报告董事会并按规定处理[25] 审计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 信息披露与费用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1]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和原因[10] 其他规定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4] - 除特定情况外公司不得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改聘事务所[21]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事务所应及时通知并为其陈述意见提供便利[22]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23] - 情节严重的事务所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26] - 董事会实施相关处罚应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8]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