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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林生物(3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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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林生物(300813.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1354.29万元,增长105.76%
智通财经网· 2025-08-28 10:01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1.46亿元 同比下降6.69% [1] - 归母净利润1354.29万元 同比增长105.76% [1] - 扣非净利润1320.38万元 同比增长116.80% [1] - 基本每股收益0.11元 [1] 股东回报 -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1]
泰林生物(300813)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2025-08-28 09:55
担保审议规则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决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8]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8] - 除规定需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外,其他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须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8] 担保后续管理 - 发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及时了解并披露信息[10] - 公司所担保债务到期后,督促被担保人在15个工作日内还款[15]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等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造成损害追究责任[18] - 责任人无视风险擅自担保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8] - 责任人怠于行使职责致公司损失,可视情节罚款或处分[18] 其他规定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0] - 本制度与日后国家法规抵触时以国家法规为准[2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1] - 公司对外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并专人管理[15] - 被担保债务展期需公司继续担保视为新担保,履行申请审核等程序[16]
泰林生物(3008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09:55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任期与履职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时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4] - 委员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且未提交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职,可建议撤换[5] 主要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7]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2]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内部审计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0]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其他规定 - 会议须形成书面记录,出席委员和记录人员应签名[14] - 出席会议委员对所议事项须保密[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16]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6]
泰林生物(30081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8 09:55
会议召开 - 不定期召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3]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3] 会议要求 - 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可委托并事先审阅材料[3]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可自行召集[5]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5]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需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其他规定 - 关联议题关联独立董事回避,无关联多数通过[7] - 公司提供条件、承担费用,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8]
泰林生物(30081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09:55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独立董事补选 - 公司应60日内完成独立董事补选[5] 委员会会议规则 - 提前3天通知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决议经二分之一以上与会委员表决同意有效[12]
泰林生物(300813) - 公司章程
2025-08-28 09:5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3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119.9219万元[7] - 公司发起人叶大林认购909万股,出资比例90%;倪卫菊认购101万股,出资比例10%[13]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1万股,每股金额1元[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2,119.9219万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的规定,未执行可向法院诉讼[2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有异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董事等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请求起诉[28]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即5人)等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10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83]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1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1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11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111]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9]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1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6]
泰林生物(3008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董事辞任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董事会两日内披露[4] - 特定情形下改选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履职[4] - 任期届满未连任,换届股东会决议通过日离职[4] - 股东会决议解任,决议作出日生效[4] 人员离职 - 高管辞职程序和办法由劳动合同规定[5] - 董事及高管离职5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并签署确认书[8] - 离职后忠实义务2年有效,公司秘密永久保密[11]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1] 问题追责 - 发现离职人员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3]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
泰林生物(30081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09:55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的工 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常设业务决策机构,行使《公司 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向其报告工作,并接受其领 导和制约。 第三条 董事会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并享有股东会另行赋予的职 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 董事。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董事会设秘书一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 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上述专门委员会应制定工作实施细则,报董事会批准 后生效并予以公告。 审计、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
泰林生物(3008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股份锁定与转让限制 - 上市未满一年董高新增股份100%自动锁定 上市满一年新增无限售股75%自动锁定[6] - 董高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 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8]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 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基数[8]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数量[9] - 董高离任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9]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7][9]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7][9] - 公司上市一年内董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0] - 董高涉嫌违法犯罪未满六个月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0] 股东交易限制 - 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1] 违规处理 - 公司可追究违规董高责任 方式包括处分、赔偿、移送司法[13] - 公司完整记录违规及处理情况并按规定报告或披露[14]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 办理申报并检查披露[16]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 不一致以其为准[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16]
泰林生物(30081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09:55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工作细则 或者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 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七条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 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可以建议董事会予以 撤换。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