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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林生物(3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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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林生物(3008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 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 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 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 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 ...
泰林生物(30081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8 09:55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和《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 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 ...
泰林生物(30081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8 09:55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 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 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独 立董事候选人。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 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 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四条 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在一次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 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六条 出席会议股东投票时,如股东所投出的投票权总数等于或小于合法 拥有的有效选票数,则选票有效;如股东所投出的投票权数超过其实际拥有的投 票权数的,按照以下情形区别处理: (一)该股东的投票数只投向一位候选人的,按该股东所实际拥有的投票权 数计 ...
泰林生物(30081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09:55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
泰林生物(300813)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28 09:55
第三条 公司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内部控制规定,根据 自身经营特点和所处环境,制定内部控制制度。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防范和化 解各类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充分考虑以下要素: (一)内部环境:指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种综合因 素,包括 ...
泰林生物:上半年归母净利润1354.29万元,同比增长105.76%
新浪财经· 2025-08-28 09:08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1.46亿元 同比下降6.6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54.29万元 同比增长105.76% [1] - 基本每股收益0.11元/股 [1]
泰林生物(300813) - 重大资产管理制度
2025-08-28 08:51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完善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其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授权对相关事项进 行处置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和规定。 第二章 重大财务决策的权限与程序 第三条 银行借款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向银行借款所涉金额单次或12个月内为 同一项目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50%且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0万的,由董事会批准。闭会期间董事长有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的10%的决定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告。 超过上述标准的银行借款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四条 资产买卖 公司购买或者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未达到上述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的资产买卖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 施。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 ...
泰林生物(30081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8 08:51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 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 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是否存在《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规则》 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 ...
泰林生物(300813)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8 08:51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切实保证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强化公司内部控制,防范各 类风险,降低运营成本,明晰公司与子公司的内部管理权限,提高公司整体资 产运营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结合产业结 构调整和市场业务需要,依法设立的由公司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或 控股的公司,具体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比例,或持股比 例虽未超过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 其他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控制(即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有效的子公司管控体系与机制,对子公司的组 织、战略、投资、生产、经营、财务、人事、信息披露等重要的经营运作活动 进行规范,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力度,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根据子公司的业务板块特性 ...
泰林生物(30081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8 08:51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和《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 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