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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迪克(3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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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迪克: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董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尹维达
2023-12-08 12:07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为了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尹维达 2023 年 12 月 8 日 关于参加独董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 根据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本人尹维达被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斯迪克: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12-08 12:07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3-117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监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 实、勤勉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向第四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 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上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两位候选人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陈锋先生、彭秋懿先生、黄天晔女士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仍在 公司任职。任期届满离任后陈锋先生、彭秋懿先生、黄天晔女士将继续遵守中国 1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离任监事持股及减持等股份变动的相关 规定。 ...
斯迪克: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3-12-08 12:07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3-121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348,36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69%;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 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 ...
斯迪克: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12-08 12:07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保荐机构" 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 克"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斯迪克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4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21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1.27 元, 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919.67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 ...
斯迪克: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8 12:07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 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和其他 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 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 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 ...
斯迪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8 12:07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江苏斯迪克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管 人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 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
斯迪克: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08 12:07
中国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89 号北外滩来福士广场东塔 16 楼 邮编: 200082 16th Floor, East Tower, Raffles City, No.1089, Dongdaming Road, Shanghai ,China(P.C 200082) Tel: 86-21-6652-9952 fax: 86-21-6652-2252 www.landinglawyer.com 上 海 兰 迪 律 师 事务 所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接受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斯迪克"或"公司",证券代码为 300806)的委托,为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斯迪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8 12:07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尤其是要关注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独立于所受聘 的公司及该公司主要股东。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
斯迪克: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12-08 12:07
经营范围变更 - 公司拟新增物业管理、房屋出租业务[1][3] 章程修订 - 依据多份文件修订《公司章程》,新增党组织条款[3] - 审计委员会成员要求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4] 流程安排 - 变更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 董事会提请授权职能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等事宜[5]
斯迪克: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杨森)
2023-12-08 12:07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3-113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杨森,作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 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