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奥会展(300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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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奥会展(30079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6 11:0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召开的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5][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6] 股东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或公告[9] 股东会通知相关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2]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2][13] 股权登记日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4] 股东会变更相关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出现该情形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14] - 确需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召集人应于召开日2个交易日前发布通知并说明原因[16] 股东表决权相关 - 投资者违规买入股份,36个月内超规定比例部分不得行使表决权[19] 股东权利征集相关 - 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权利[19] 股东会表决相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除特定人员外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21]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2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2]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3] 股东会决议相关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持股总数及占比等内容[24]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24] 股东会网络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会议记录相关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5] 股东会特殊情况处理 - 因特殊原因致股东会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同时向相关机构报告[25] 提案实施相关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25] 股东诉讼相关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26]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8]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依新规定并由董事会修订[30]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30]
米奥会展(30079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6 11:01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或独财[6] - 应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有严重影响情形及时公告[9] - 用于特定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部分事项还需股东会审议[10] 投资计划调整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10]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0] 协议签署与备案 - 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并报深交所备案公告[6] - 协议有效期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报深交所备案公告[7]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9] - 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2] 闲置资金使用 - 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2] - 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14] 超募资金使用 -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总额30%[14] 节余资金处理 - 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19] - 达到或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0] 其他事项 - 保荐机构或独财至少每半年度进行一次现场调查[23] - 预计无法按期归还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前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13]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18] - 改变实施地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两交易日内公告[19] - 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台账[22]
米奥会展(30079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6 11:01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保密管理主要负责人[2] - 内幕信息范围包括分配股利或增资计划等[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超30%属内幕信息[6] 知情人管理 - 5%以上股份股东等相关人员属知情人范围[8] - 应记录知情人名单及档案并向深交所报备[10] - 知情人登记档案含多项信息[13] 重大事项管理 - 重大事项应制作进程备忘录[11] - 特定情形需报备知情人档案[12] 登记备案 - 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秘书组织实施[15]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以上[15] 自查与追责 - 定期对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17]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并报送[1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2025年6月16日生效实施[21]
米奥会展(300795) - 信息披露实施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6 11:01
信息披露适用对象 - 董秘、董事、审计委员会、高管等人员及机构适用细则[4] - 持股5%以上大股东为信息披露适用对象[5] 信息披露要求 - 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7] - 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控,保证公平性并公开内控制度[8][9] - 向特定方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向深交所报告并签保密协议[9] - 依法披露信息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10] - 不得用新闻发布代替报告、公告义务[11] - 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信息,防止泄露未公开信息[11][12]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等及时发布更正公告[12] - 属国家或商业秘密等可按规定豁免或暂缓披露[12][13] 披露时间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2个月[15]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20]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20]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21]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21]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审计[23] - 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23]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23] 特殊情况披露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超50%需业绩预告[2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披露临时报告[32]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超30%披露临时报告[3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披露临时报告[3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披露临时报告[33]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符合条件需披露[34]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履职超3个月披露[33] 其他披露要点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在最先发生时点进行[37] - 已披露事项重大变化及时披露进展公告[38]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立即披露[38]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重大事件[38] - 涉及收购等致股本等变化披露权益变动[39] 责任人与程序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首要责任人,董秘具体协调[4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初审和公告等[46] - 定期报告披露前履行8道程序,2个工作日报交易所审核后披露[52] - 临时报告披露前履行6道程序[52][53][55][54] 管理与监督 - 董秘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培训[58] - 董事会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细则实施情况[58]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细则实施情况[59] - 建立健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59]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文件问题致投资者损失,公司及责任人担责[65] - 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检查细则、更正并处分责任人[66] 保密与追责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知情人对未披露信息保密[69] - 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69] - 公开前将信息控制在最小范围[69] - 重大信息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69] - 信息难保密时立即披露[69] - 信息披露失误追究当事人责任[69] - 专业顾问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公司追究责任[69] 细则生效与修订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71]
米奥会展(300795)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6 11:01
委托理财资金 - 委托理财资金为闲置自有或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买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6] - 超募资金委托理财发行主体应为商业银行,期限不超十二个月[7] 审议标准 - 委托理财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0] - 委托理财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0] 委托理财原则 - 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5] - 选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6] - 预期收益率原则上应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7] 职责分工 - 财务中心负责委托理财计划拟定、配置策略落实等工作[12] - 财务中心对委托理财业务日常核算并在财报中正确列报[14] - 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委托理财事项并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17] - 内审部负责监督委托理财事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汇报[17] 披露要求 - 定期报告中披露委托理财风险控制及损益情况[17] - 按规定对达到披露标准的委托理财事项进行披露[20] - 披露内容应包含情况概述、资金来源等[21] - 委托理财业务出现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22] 其他规定 - 选资信、财务良好的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17] - 不得借委托理财规避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17] - 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或收益低于预期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4] - 制度于2025年6月16日由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25]
米奥会展(300795) -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6 11:01
交易目的与审议规则 - 金融衍生品交易须以套期保值为目的[5] - 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满足条件需股东会审议[7] -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满足条件需股东会审议[7] 部门职责与信息披露 - 财务中心经办,审计部审查监督,证券事务部信息披露[10] - 衍生品交易损益及浮动亏损达标准应及时披露[12] 风险控制与处理 - 设定止损限额并严格执行[14] - 标的资产价格波动时董事长下达指令[16] - 出现重大风险提交报告并报告董事会[16] 责任追究与制度执行 - 违规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失追究责任[19] - 上报虚假信息追究责任人责任[19] - 制度依国家规定执行,冲突时以国家规定为准[2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1]
米奥会展(30079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6 11:01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4]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7天通知[10]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工作细则 - 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13] - 制定时间为2025年6月[1] - 落款日期为2025年6月16日[14]
米奥会展(30079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6 11: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7天通知[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12] 职责与细则 - 选举前1至2个月提候选人建议和材料[9]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14]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米奥会展(30079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6 11:01
控股子公司管理 - 公司以特定方式控制控股子公司[2] - 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备案[6] - 年度报表由指定事务所审计[8] - 公司审计部门至少一年内审一次[10] 人员管理 - 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推荐产生[12] - 公司推荐部分董、监事候选人[12] - 年末对董、监、高进行考核奖惩[14] 投资管理 - 投资项目经多程序审核[16][17] - 获批项目每季度汇报进展[16]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
米奥会展(30079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6 11:01
投资审批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批准[6] - 投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批准[6] - 投资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批准[6] - 投资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批准[6] - 投资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批准[6]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批准[6] - 投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批准[6] - 投资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批准[6] - 投资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批准[6] - 投资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批准[6] 投资流程 - 对外长期投资协议签订后需办理出资、工商登记等工作[15] - 实施对外投资项目需获授权批准文件及审批后的预算方案[15] - 长期投资合同或协议须经授权决策机构批准方可签署[16] 投资处置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收回投资[17]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转让投资[17]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18] 财务管理 - 财务部门应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完整会计记录和核算[21] - 公司应期末对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并合理计提减值准备[21] - 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