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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奥会展(300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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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奥会展筹划赴港上市事项
智通财经网· 2025-11-24 10:49
公司资本运作 -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1]
米奥会展(30079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1-24 10: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执行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4] 审计委员会提名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4] 审计工作组工作汇报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9] 审计委员会检查与会议 - 督导审计工作组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9]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每季度一次[17]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通知[17]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7] 审计委员会其他事项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8] - 出席委员有保密义务[18] 工作细则相关 - 所用词语释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0]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和章程执行[20] - 与规定不一致按相关规定和章程执行[20] - 经股东会决议通过,H股上市日生效[20] - 实施后原细则自动失效[20] - 修订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米奥会展(30079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1-24 10:46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提供担保[2] - 为互保单位担保实行等额原则,超部分需反担保[5] 审议要求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9]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超总资产30%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9][10] - 对关联人担保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半数以上通过[9][10] - 董事会审议需2/3以上董事同意[11]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H股上市日生效[16]
米奥会展(30079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1-24 10:46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 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需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 3.13 条要求的独立性。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米 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
米奥会展(300795) -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1-24 10:46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5] - 公司主要股东指有权在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的股东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投票权的人士[7] - 公司层面关连人士可在非全资附属公司股东会上个别或共同行使10%或以上表决权时,该非全资附属公司为关连附属公司[10] - 非重大附属公司最近三个财政年度有关百分比率每年均少于10% [13] - 非重大附属公司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有关百分比率少于5% [13] - 以基本关连人士或公司为受益人信托中,关连人士于该计划合计权益少于30%的受托人属联系人[7] - 基本关连人士或公司本人、直系家属及/或受托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30%受控公司属联系人[7] - 基本关连人士或公司本人、直系家属及/或受托人共同直接或间接持有合营公司30%或以上权益时,合营伙伴属联系人[7] 关联交易决策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职责[1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特定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2]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下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2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含)至3000万元(不含)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2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2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由股东会批准[24]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24]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不含)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含)至5%(不含)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24]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含)至5%(不含)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2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金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5] 关联交易计算与期限规定 - 如连串关联交易在同一个12月期内进行或完成,或彼此有关联,应合并计算并视作一项交易处理;若属连串资产收购且合并计算或构成反收购行动,合并计算期为24个月[20] - 公司可将与同一关联人士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合并计算[29] - 公司按类别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9]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30] 关联交易豁免与协议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豁免按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参与公开招标、获赠现金资产等[30]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于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如现金认购公开发行证券等[31] - 对于非完全豁免的持续关联交易,公司需与关联方签书面协议,协议期限通常不超三年,需订立最高交易限额并履行相关程序[31] 关联交易披露与文件保存 - 公司应按深交所及香港联交所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有关内容[32] - 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在董事会通过后,自公司H股股票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35]
米奥会展(30079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1-24 10:46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提前1至2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0]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3天通知[12]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细则相关 - 2025年11月制定,H股上市生效[1][16]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米奥会展(30079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1-24 10:46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1 / 4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在董事会中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1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 ...
米奥会展(300795) - 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1-24 10:46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实施细则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1 / 26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实施细则 责组织具体的信息披露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增加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透明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树立并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其中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简称"香港联交所")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
米奥会展(300795)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1-24 10:46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 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的领导机构,是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 在公司发生被恶意收购的情况下,如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的,继任董事会成 员中应至少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原任董事会成员连任;在继任董事会任期未届满的 每一年度内的股东会上改选 ...
米奥会展(30079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1-24 10:46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香港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在董事会中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