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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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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12-17 08:58
股东股份质押 - 股东周洪军本次质押400万股,占其所持25.37%,占总股本1.52%[2] - 股东周洪军本次解除质押408万股,占其所持25.88%,占总股本1.55%[3] 股东持股及质押情况 - 截至披露日,周洪亮持股13608.00万股,比例51.63%,累计质押7374.40万股[4] - 截至披露日,周洪军持股1576.80万股,比例5.98%,累计质押1380.40万股[4] - 截至披露日,二人合计持股15184.80万股,比例57.61%,累计质押8754.80万股[4] 到期质押情况 - 二人未来半年内到期质押7338.40万股,对应融资余额29230.00万元[5] - 二人未来一年内到期质押8754.80万股,对应融资余额35930.00万元[5]
海能实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12-16 07:51
| 证券代码:300787 |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4-124 | | --- | --- | | 债券代码:123193 | 债券简称:海能转债 |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 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资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 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7)。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项 公 ...
海能实业: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12 09:05
会议安排 - 公司2024年11月26日作出董事会决议,27日公告12月12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 - 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现场在东莞举行由董事长主持[4] 参会情况 - 现场3名股东代表141,177,840股,占比54.0510%[6] - 网络125名股东代表1,372,152股,占比0.5253%[7]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同意占比超99%,如续聘审计机构议案同意占比99.8333%[10]
海能实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12 09:02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和修改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 证券代码:300787 |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4-123 | | --- | --- | | 债券代码:123193 | 债券简称:海能转债 | 1、会议通知情况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18)。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 ...
海能实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4-12-10 12:29
股东持股与减持 - 控股股东周洪亮持有公司136,080,0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比例51.6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2.10%[3] - 周洪亮拟于2025年1 - 3月减持不超7,835,812股,不超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比例3%[3][5] - 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2,611,937股,不超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股本比例1%[3][5] - 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5,223,875股,不超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股本比例2%[3][5] 减持相关说明 - 减持原因是股东自身资金需求,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4] - 周洪亮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7] - 若股价连续二十日收盘价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周洪亮将用自有资金买股[7] 减持影响与义务 - 本次减持存在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9] - 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法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9] - 减持期间周洪亮将遵守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
海能实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09 10:51
| 证券代码:300787 |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4-121 | | --- | --- | | 债券代码:123193 | 债券简称:海能转债 |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星期四)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18),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海能实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11-29 03:49
现金管理额度 - 公司可使用不超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 已购产品情况 - 海能电子(深圳)多次购买结构性存款,金额从1000万到8700万不等[3][7][8] - 香港海能电子多次购买结构化投资产品,金额从7252万到10020万不等[7][8] - 东莞市海能电子购买5000万元保本固收凭证[8] - 公司购买6500万元中信安享信取2379期SRQA79产品未到期[9] 未到期金额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24200万元[9]
海能实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11-27 03:49
现金管理决策 - 2024年4月25日通过不超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议案[2] 近期投资情况 - 近日用6500万元买中信安享信取2379期,预计年化收益1.8%[3] 过往投资情况 - 2024年3月12日至11月26日有700万美元外币现金管理,年化收益5.81%,实际收益2.42万元[8][9] 未到期投资情况 - 共赢智信两期未到期,金额4000万和5000万元[9] - 截至公告日,未到期金额1.55亿元,未超审批额度[9] 风险与策略 - 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短期收益不可预期[6] - 选适应产品,跟踪进展,监督检查并做好信息披露[6]
海能实业: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11-26 10:38
| 证券代码:300787 |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 公告编号:2024-115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93 | 债券简称:海能转债 | |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 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 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 ...
海能实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1月)
2024-11-26 10:38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 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以及《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 他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 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包括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与其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比照本制度规定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应在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前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