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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买(30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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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买(300785)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11修订)
2025-11-19 11:32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 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 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 ...
值得买(30078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1:32
选聘规定 - 选聘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可提聘请议案的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过半数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7]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单一选聘[9] 选聘程序 - 程序含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资料、审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签合同,续聘可简易[11] - 具体执行程序含财务部准备文件、审计委员会审议、选聘、调查审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4] 选聘评价 - 评价要素至少含审计费用报价等,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2]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以满足要求的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13] 聘期与调整 - 聘期一年可续聘,聘任期内可合理调整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7]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担任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7] 期限计算 - 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审计服务期限合并计算,首发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2年[18] 文件保存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8] 改聘情况 - 特定情况应改聘,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或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完成[20][22] 监督处理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审计工作,发现违规处理责任人[24]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后生效实施,修订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30]
值得买(30078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11月修订)
2025-11-19 11:32
关联人认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被认定为关联人[7,8] - 因协议或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过去十二个月内具有关联人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公司关联人[10] 关联交易审批 - 首席执行官可决定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未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未超300万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下的关联交易[18]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董事会审批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18]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9]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26]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等原则[14] - 关联交易价格或收费原则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难定价时明确成本和利润标准[29] 审议要求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时要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确定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审计或评估[33] - 存在标的状况不清、价格未确定等情形的关联交易不得审议决定[33] 特殊交易要求 - 高溢价购买资产或购买资产净资产收益率为负或低于公司的,交易对方应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33][34] - 公司拟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的,按规定确定交易金额并履行程序和披露信息[34]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披露关联交易协议订立、变更等情况,并提交相关文件[36][37]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定价政策等内容[37][38]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按发生额累计计算,达到标准适用相应规定[38]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披露并履行审议程序,协议期限超三年需重新履行[41][42][43] 豁免情形 - 公司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公开拍卖可按规定执行[1]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等[1] - 关联交易定价为国家规定可免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1]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央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1] - 公司按与非关联人同等条件向董高提供产品和服务[1]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可免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1] - 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可免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1] - 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会决议领取股息等可免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并报股东会审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5]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45]
值得买(300785)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1:32
委托理财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需经公司审批[4] 审议披露标准 - 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股东会审议[8] 额度相关 - 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可合理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8] - 以发生额计算,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9] 职责分工 - 财务部负责委托理财计划拟定、配置策略落实等工作[9] -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理财产品日常监督,包括事前、事中、事后监管[12] 监督检查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委托理财产品情况[14] 信息披露 - 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委托理财风险控制及损益情况[14] - 达到披露标准的委托理财事项,应按规定披露相关内容[16]
值得买(30078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11修订)
2025-11-19 11:32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6] - 财务报告附注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担保等[9]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等[10]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变动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11]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11] 责任承担与追究 - 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3] - 董事长等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5]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聘请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 -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不符需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11]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包括公司内通报批评、警告等[15] - 责任追究结果可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5]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公告形式披露[15]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7]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17]
值得买(300785) - 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2025.11)
2025-11-19 11:32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1 第一章 总则 (二)具有知能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内 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 行业的生产经营能力,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自律,无私奉献,对公司事业忠诚; (五)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具有团队精神,有较强的历史使命感和责 任感。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首席执行官等高级管理人员勤勉高效地履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北京值得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副总经理、首 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首席执行官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首席执行官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首席执行官等高 ...
值得买(300785) -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11修订)
2025-11-19 11:32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 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 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是指《上市规则》所认定的关联方。纳入 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
值得买(30078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1:32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投资 价值,实现公司的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 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开展投资者 ...
值得买(30078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11修订)
2025-11-19 11:32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非高层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为独董且为会计专业人士[8] 内审合规部工作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13] - 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13] - 至少每季度检查货币资金内控制度[13]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内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年报[14]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0] 审计委员会督导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资金往来情况[14] 内部控制评价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报告出具内控自评报告[22] - 董事会审议年报时对自评报告形成决议[23] - 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外部核查与披露 - 保荐或财务顾问核查并出具意见[23] - 聘请事务所审计,非无保留结论时董事会专项说明[23] - 披露年报时同时披露评价和审计报告[2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5]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6]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27]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实施[28]
值得买(30078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11修订)
2025-11-19 11:32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对外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 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 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 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第四条 对外投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