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买(30078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11修订)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非高层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为独董且为会计专业人士[8] 内审合规部工作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13] - 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13] - 至少每季度检查货币资金内控制度[13]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内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年报[14]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0] 审计委员会督导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资金往来情况[14] 内部控制评价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报告出具内控自评报告[22] - 董事会审议年报时对自评报告形成决议[23] - 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外部核查与披露 - 保荐或财务顾问核查并出具意见[23] - 聘请事务所审计,非无保留结论时董事会专项说明[23] - 披露年报时同时披露评价和审计报告[2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5]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6]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27]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实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