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新源(3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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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源: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7-14 00:1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henzhen Cotran New Material Co Ltd [4] - 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17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0万股 [3] - 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工业园2号、3号厂房 [4]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643.1804万元 [6] 公司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防水、防火、防腐、密封、绝缘类新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6] - 业务范围涵盖塑胶制品、金属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模具开发制造 [6] - 涉及电子材料、散热器及配件、通讯器材、光电产品等领域的研发生产销售 [6] - 包括PVC、绝缘胶带、防水带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7]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6]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 [6]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 [53]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2] 股份相关事项 - 公司股份总数126,431,804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18] - 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类别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16]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财务资助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10% [18]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2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监督建议权等权利 [33] - 连续180日以上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 [14] - 股东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不得抽回股本等义务 [3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 [42]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2日通知 [60]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61]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64]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保存十年以上,包括表决结果等关键信息 [63]
科创新源: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4 00:12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需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五大原则,确保内容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4][5] - 重大信息指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证券交易价格的事项,包括法律规定的重大事件及监管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2] - 禁止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替代法定披露义务,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前补发公告 [2] 信息披露义务主体 - 义务主体涵盖公司、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 [3][37]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重大事项按持股比例或影响程度履行披露义务 [12] - 董事、高管买卖公司股份需提前报备董事会秘书,违规交易收益由董事会收回并公告 [29][30] 定期报告管理 - 定期报告包括年报、半年报和季报,年报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和季报分别需在2个月和1个月内完成 [15][16] - 财务信息须经审计委员会审核且成员过半数同意,董事无法保证报告真实性时应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18][19] - 业绩预告触发条件包括净利润变动超50%、净资产为负等,需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披露 [26] 临时报告与重大事件 - 临时报告涉及重大诉讼、资产交易、控制权变更等事项,需说明事件起因、状态及影响 [35][36] - 重大交易披露标准包括资产总额占比超10%、营收或净利润占比超10%且绝对值超1000万元/100万元 [43] - 异常交易或市场传闻需及时核实并澄清,公共传媒不实信息可能影响股价时需立即回应 [65][66]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严格保密,信息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时应立即公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84][89] - 商务谈判等场景需提供未公开信息时,需签署保密协议且相关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87] - 非正式公告渠道(如媒体采访、官网)发布信息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批,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85] 责任与监督机制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管理,证券事务代表协助 [37][73] - 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合规性,对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78] - 违规披露将追究责任人行政及经济责任,涉嫌违法的按监管规定处理 [96][97][99]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统筹投资者关系工作,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代表公司发言 [102] - 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等需遵守公平披露原则,禁止提供内幕信息 [104] - 投资者关系活动由董事会办公室专职人员执行,各部门需配合相关工作 [103]
科创新源: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4 00:12
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总则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1] - 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1] -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也纳入管理范围 [1] 股份变动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前需知悉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2] - 股份变动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进行公告 [3] - 公告内容包括变动前持股数量、变动日期、数量、价格及变动后持股数量 [3]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 [2] - 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或离任时需在2个交易日内更新申报 [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并定期检查买卖情况 [3] 股份锁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的股份将被锁定 [5] - 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 [5] - 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及新增的公司股份 [5] 股份买卖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 [5]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份 [6] - 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6] 减持计划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7] - 减持计划需包括拟减持股份数量、来源、时间区间等内容 [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8]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8] - 公司董事会需收回违规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 [8] - 董事会未执行的,股东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 [9] - 制度未尽事宜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1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10]
科创新源(300731)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3 23:54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5日发通知,临时提前3日[9][10]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11] 资料与委托 - 公司应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0] - 每1名委员不能同时接受2名以上委员委托[10] 履职与决议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且未提意见视为不能履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解释权归董事会[14]
科创新源(300731)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3 23:54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委员会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决定[5]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审核财务报告,关注重大问题及舞弊,监督整改[8]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1] 报告审议 - 披露财务等报告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内控评价报告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2]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提前5日通知;临时提前3日[14][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5]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调整[16] 其他 - 会议记录等材料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保存10年[18]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可撤销不当结果[20]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23]
科创新源(300731)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3 23:54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1名[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5日发通知[8] - 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8] 资料保存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0] 参会规定 - 委员不能同时接受2名以上委员委托[10] - 连续2次未出席等情况董事会可调整成员[1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决议与细则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15]
科创新源(300731)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3 23:54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6] 召集与通知 - 特定主体请求或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10][11]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16]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结束不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16] 其他规定 - 无正当理由不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17] - 特定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4] - 特定情形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5]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9] - 派现等提案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30]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30]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31]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34]
科创新源(300731)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13 23:54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0] - 特定主体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0][11]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2日发通知[10]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12] 会议提案 - 定期会议前十一日和临时会议前三日送达提案可列为议题[21] 会议主持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不能主持时过半数董事推荐主持[24] 委托出席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24] 决议表决 - 一人一票,除规定外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关联关系董事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6] 特殊情况处理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8]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延期召开或审议[28] 履职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28] - 提案未通过且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29] 记录保存 - 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保存至少十年[30][31]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决议后办理信息披露事项[33] 责任承担 - 董事会决议违法致损,参与董事负赔偿责任[33] 生效修改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5] 专门委员会 - 设战略、审计等四个专门委员会,部分要求独立董事过半数[19] 独立董事会议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22] 交易审议 - 特定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5] - 公司担保、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6][17] - 特定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17] 授权规定 - 董事会授权闭会成员行使职权需在章程明确[19]
科创新源(300731)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7-13 23:5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2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643.1804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6431804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26431804股,其他种类股0股[14] 股东信息 - 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0%,苏州天利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14] - 钟志辉持股13.22%,上海映雪夜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14] - 丁承认股9%,周东持股8.78%[14]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22]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等[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在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30]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3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39]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4]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54] 股东会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5]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65] 董事相关 - 董事会设7名董事,其中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83]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6]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2] - 独立董事应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3] 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9] -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101]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9] 利润分配 - 公司原则上每年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111] - 满足条件时,年度现金分红不少于当期可供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3] 其他规定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至少一种报纸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28]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41]
科创新源(300731)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13 23:5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有违法违规记录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8]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5] - 连续任职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5]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6]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2][23] 公司协助与保障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5]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5]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5]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9]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和高管的股东[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