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精研科技(300709)
icon
搜索文档
精研科技(300709)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6-05 11:03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15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81%[7][28] - 首次授予12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64%,占拟授予总量80.00%[7][28] - 预留3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16%,占拟授予总量20.00%[7][28] - 授予价格为18.99元/股[8][42][44]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83人,含1名外籍员工[9][24]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9][33] 时间安排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权益并公告[11][34] - 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11][34] 人员获授情况 - 邬均文、杨剑各获授3.50万股,占授予总量2.33%,占公司股本总额0.02%[29] - 王立成获授3.00万股,占授予总量2.00%,占公司股本总额0.02%[30]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中的外籍员工获授1.60万股,占授予总量1.07%,占公司股本总额0.01%[30] -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获授108.40万股,占授予总量72.27%,占公司股本总额0.58%[30] 归属比例与价格确定 - 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各批次归属比例均为50%[37] - 授予价格依据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和前60个交易日均价的50%中的较高者确定[43] 激励条件与考核 - 激励对象获授需满足公司和个人无特定负面情形、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等条件[47][48][50][51][52] - 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每年考核一次[54] - 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20.0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00%[55] - 2026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44.0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6.25%[55] 费用预测 - 假设2025年6月底首次授予120.00万股,预计摊销总费用2372.38万元,2025年887.18万元,2026年1186.19万元,2027年299.01万元[72]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已获授未归属股票作废[76] - 公司控制权变更处理方式分情况决定[77] - 激励对象出现特定情形,已获授未归属股票处理方式不同[79][80][81][82][83][84][85]
精研科技(300709) -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6-05 11:03
股权激励人员 - 激励对象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1] 股权激励数量 -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1]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1] 股权激励时间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予日起计算未超过10年[2]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年[3] - 每个归属期的时限不少于12个月[3] 权益归属比例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3]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总额的50%[36] 激励相关流程 - 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1] - 激励名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且无损害股东利益意见[37]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且各项核查均为是[38] - 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专业意见完整符合要求[39] -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0] - 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1] 其他 - 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42]
精研科技(300709)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6-05 11:03
股权激励计划主体与对象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1][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大股东及其亲属[3] 激励计划流程与规定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4]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4] 激励计划评估与决策 - 激励计划考核体系全面合理[4] - 实施激励计划利于健全机制结合利益[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激励计划[6]
精研科技(300709)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6-05 11:02
股权激励计划规模 - 公司拟授予股票权益不超150.00万股,占股本总数0.81%[12] - 首次授予120.00万股,占股本总额0.64%,预留30.00万股,占0.16%[12] 激励对象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83人,含1名外籍员工[13] - 邬均文、杨剑各获授3.50万股,王立成获授3.00万股[17][18] - 外籍员工获授1.60万股,其他骨干获授108.40万股[18] 计划有效期与授予时间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20] - 授予日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对象[21] 归属安排 - 首次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满足条件后分两批归属,每批50%[23] - 归属日须为有效期内交易日,不得在特定期间内归属[22] 授予价格 - 首次和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均为每股18.99元[27][29] 业绩考核 -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0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00%[40] -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4.0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6.25%[40] 其他规定 - 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有正面影响[60][65]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73]
精研科技(300709) - 精研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05 11: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29日,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16] - 2017年9月15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开发行不超2200万股新股[16] - 2017年10月19日在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300709[16]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注册资本为18607.6681万人民币[16] 股权激励计划 - 2025年6月5日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83人,预留激励对象在计划存续期确定[26][27]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150万股,占股本总额0.81%[29][30] - 董事邬均文、杨剑各获授3.5万股,副总经理王立成获授3万股[31] - 核心技术骨干外籍员工获授1.6万股,其他79人获授108.4万股[31]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33] - 股东会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对象[34] - 首次授予分两期归属,每期50%[35] - 预留部分分两期归属,每期50%[36] - 归属后不设禁售期,持股5%以上股东等按法规执行[37] - 授予价格每股18.99元[39][40] - 2025 - 2026年每年考核一次[48] - 2025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2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49] - 2026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44%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6.25%[49]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四个等级[50] 程序进展 - 2025年6月5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54] - 激励计划及议案尚待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56] - 需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56] - 激励对象自筹资金,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60] -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回避表决[63] 合规情况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具备实施股权激励主体资格[64]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管理办法》规定[64] - 已履行现阶段必要法定程序,尚需继续履行相关程序[64] - 激励对象确定、信息披露符合规定[64] - 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64] - 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64]
精研科技(300709)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6-05 11:02
激励计划考核 - 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每年考核一次[9] - 2025年营收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2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10] - 2026年营收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44%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6.25%[10] 考核组织与流程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组织,考核小组实施收集数据[4][6] - 董事会审核结果,人力5个工作日通知结果[7][16] - 被考核对象有异议可沟通申诉,委员会10个工作日复核[16] 其他 - 激励对象考核分四级,对应不同归属比例[12] - 考核记录保存5年,超期批准后可销毁[18]
精研科技: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8 10:17
权益分派方案审议及有关情况 - 公司于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86,076,6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合计派发20,468,434.91元(含税)[1] - 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1] - 若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1] 权益分派方案 - 以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186,076,6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1] -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90000元[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1]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2] -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6日[2] 权益分派对象 - 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2] 权益分派方法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2]
精研科技(300709)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5-28 10:00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以总股本186,076,681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合计20,468,434.91元[3] 扣税情况 - 深股通投资者等每10股派0.99元[4] - 不同持股时间补缴税款不同[5]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6月6日[5] - 公告发布于2025年5月29日[10] 分派对象与方式 - 对象为6月5日收市后在册全体股东[5] - A股股东红利6月6日划入账户[6]
精研科技(300709) -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5-21 11:45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 59 号,江苏精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1 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明喜先生主持召开。 (六) ...
精研科技(300709) - 精研科技:2024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5-05-21 11:4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 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本 次股东会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在公司(常州市钟楼经济 开发区棕榈路 59 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公司")之特聘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