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300709) -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精研科技精研科技(SZ:300709)2025-06-05 11:03

股权激励人员 - 激励对象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1] 股权激励数量 -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1]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1] 股权激励时间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予日起计算未超过10年[2]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年[3] - 每个归属期的时限不少于12个月[3] 权益归属比例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3]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总额的50%[36] 激励相关流程 - 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1] - 激励名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且无损害股东利益意见[37]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且各项核查均为是[38] - 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专业意见完整符合要求[39] -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0] - 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1] 其他 - 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