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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荣达(3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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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荣达:飞荣达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4-24 12:09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213 号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 荣达")董事会就 2023 年 12 月 31 日飞荣达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 效性作出的认定执行了鉴证。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飞荣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 关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2023 年度 | | 目 | 录 | 码 | 页 | | --- | --- | --- | --- | --- | | 一、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 1-2 | | | 二、 |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 | 1-11 | | 三、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213 号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
飞荣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馥丽
2024-04-24 12:09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馥丽) 本人作为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的 独立董事,在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要求,严格 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 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一)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7 次,没有委托 出席或缺席情况,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公司共召 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了会议,并认真听取了各位股东的提问和发言。 郑馥丽,女,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
飞荣达(300602)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4 12:09
财务表现 - 公司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达到98.24亿元,同比增长27.0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6亿元,同比增长194.0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2亿元,同比下降109.76%[5] 业务发展 - 公司消费类电子业务受主要客户业务市场份额回归出货量持续提升以及国产化替代影响,订单量持续增加[7] - 公司手机及电脑等终端产品的更新换代、性能提升促使单机价值量得以提升,业绩呈现出健康的增长态势[7] - 公司新能源汽车部分定点项目逐步量产,订单量同比增长明显[7] 资产负债表变动 - 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等项目均出现较大变动[7] 利润表变动 - 公司利润表中税金及附加、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等项目发生较大变动[7] 现金流量表变动 - 公司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出现较大下降[7] - 飞荣达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103.15万元,同比增长46.89%[8] 股权结构 - 马飞持有公司40.42%股份,黄峥持有公司7.44%股份,马军持有公司2.51%股份[9] - 孙慧明持有公司16,216,967股,通过海通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1] 财务数据 - 2024年第一季度,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总收入为98.24亿元,较上期增长27.0%[14] - 2024年第一季度,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总成本为96.77亿元,较上期增长16.0%[14] - 2024年第一季度,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7.07亿元,较上期增长[15] - 2024年第一季度,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为2.77亿元,较上期增长[16] - 2024年第一季度,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为109.99亿元,较上期略有下降[17] 现金流量表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为266,716,698.14[18]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为228,946,473.23[18]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50,511,235.56[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116,104,126.39[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240,916.72[1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40,405.88[18]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1,000,000.00[1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01,271,937.86[1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40,936,417.45[1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97,839,669.13[18]
飞荣达:股东大会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4 12:09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大会的召集 4 | | 第三章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5 | | 第四章 | 股东大会的召开 8 | | 第五章 | 审议与表决 11 | | 第六章 | 股东大会决议 14 | | 第七章 | 附则 16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 (五)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
飞荣达: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4 12:09
1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工作程序和经 营管理权限,保证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股东、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 事会秘书、公司章程或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由总经理 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总经理、副总 ...
飞荣达: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2:0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荣达"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董 事会出具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记录、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内部控制环 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 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重要性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 以及高风险领域 ...
飞荣达: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4-24 12:09
公司简称:飞荣达 证券代码:300602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4 月 3 / 15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飞荣达提供,本计划所 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 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 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 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 一、释义 | 3 | | --- | --- | | 二、声明 | 4 | | 三、基本假设 | 5 | |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 6 | | 五、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 | | 9 | | | 六、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11 | | | 七、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
飞荣达:《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4月)
2024-04-24 12:09
|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 | | --- | --- | |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 | 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 | | 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 | 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 | 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 审议: | | 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 | | 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 | | | 师事务所; | | |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 | |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 | |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 | |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 | | | 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 | | |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 | | |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 | | ...
飞荣达: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及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2:09
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编号:2024-022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及归属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上述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和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提交的拟解除限售和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 并同意公司为符合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12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 22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事宜。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
飞荣达: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2:09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四条 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 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对信息安全的监管要求,切实担负起 信息安全的主体责任和保密责任。公司在选聘时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 全管理能力的审查,在选聘合同中应设置单独条款明确信息安全保护责任和要 求,在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文件资料时加强对涉密敏感信息的管控,有效防范 信息泄露风险。会计师事务所应履行信息安全保护义务,依法依规依合同规范 信息数据处理活动。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指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 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