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荣达(3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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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荣达(300602)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8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深圳 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 送利益或者调节利润,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全部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 ...
飞荣达(30060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8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依据多部法规及章程[3] -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可依法暂缓或豁免披露[5][7] 管理与流程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8] - 相关部门登记事项提交董事会办公室,审核审批后归档保存超十年[8][10]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1] 责任与披露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9] - 公司及人员不得滥用规则,否则追究责任[12][14]
飞荣达(300602)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首次公开发行2500.00万股并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8186.3431万元,股份总额为58186.3431万股,全部为普通股[8][19]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马飞认购4425.00万股,占比59.00%[18] - 黄峥认购1125.00万股,占比15.00%[18] - 陈乃雄认购750.00万股,占比10.00%[19] - 深圳市高特佳汇富投资合伙企业认购600.00万股,占比8.00%[19] - 马军认购300.00万股,占比4.00%[19] - 深圳市飞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300.00万股,占比4.00%[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向法院诉讼[2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情况,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3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在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9]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1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20]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9]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3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67]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不同最低占比[169]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87][188][189]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4]
飞荣达(30060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8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 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提升企业业绩,保持治理层和核心管理团队的稳 定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 1、公司的董事;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 他董事会任命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定薪的原则 1、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兼顾外部薪酬水平; 2、责任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挂钩; 3、薪酬体现公司长远利益,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挂钩; 4、绩效优先,体现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5、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 第四条 薪酬构成及标准 1、公司董事长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奖励和年终奖等。基本薪酬按月发 放。绩效奖励和年终奖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考核挂钩。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非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均按照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各自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董事职位不再另行支付薪 酬);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予支付 ...
飞荣达(300602) - 独立董事工作条例(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8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条例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条例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条例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 ...
飞荣达(30060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8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 | 第二章 对外投资类型和审批 . | | |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管理机构和决策程序 . | | | 第四章 对外投资的实施和管理 . | | | 第五章 对外投资的转让和回收 . | | | 第六章 监督检查 . | | | 第七章 附则 . | 10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 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 ...
飞荣达(30060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8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
飞荣达(300602)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8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 防范汇率风险,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 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是指交易双方签订外汇套期保值合约,事 先约定外汇交易的币种、金额、汇率、交割时间等交易条件,到期才进行实际交 割的外汇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利率掉期 的外汇交易等业务。 第三条 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未经公司同意,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三章 审批权限和职责范围 第十条 公司须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如需)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交易, 不得在 ...
飞荣达(30060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8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指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六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1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 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选聘。未经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
飞荣达(30060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0:18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为强化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深圳 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 和核查工作,代表董事会行使对管理层的经营情况、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的监督检查职能。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