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塑科技(30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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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1:0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规则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开会,但特殊或紧急情况除外[1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过半数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3] - 关联委员讨论关联议题时应回避,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无关联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应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4] 资料保存 - 公司应保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4] 考评结果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考评结果,报董事会同意后可作股东会审议是否续聘董事的依据[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高管人员考评结果,可作董事会是否续聘高管人员的依据[7] 薪酬方案 - 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8]
雄塑科技(30059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1:02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4] - 经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7] 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缓刑期满未逾2年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5]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5]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5] - 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5] - 最近3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5] 总经理职责 - 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 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公司贷款、法人财产处置等事项[9] - 按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24] - 考核由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26] 副总经理职责 - 协助总经理工作,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分管工作[10] - 关于分工管理事项应向总经理汇报或建议[24]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20] - 出现特定情形总经理应在2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总经理办公会议[20] - 总经理办公室在会议召开前1日发出会议通知,临时会议通知不受此限[21]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其他规定 - 遇重大事项或突发事件,经理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24] - 细则由总经理拟定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9]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关注事项 - 关注公司重大合同签订、履行情况[27] - 关注公司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27] - 关注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及进展情况[27] - 关注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27] - 关注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件[27] - 关注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27] 人员处理 - 对相关人员可限制权利、免除职务、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8]
雄塑科技(30059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1:0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董事长当选则由其担任[5] 会议规则 - 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除外[11]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关联议题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即可[11][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或无关联关系委员过半数通过[11][12] 其他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14]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和修改[16]
雄塑科技(300599)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1:02
信息管理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人员和外部信息使用人[2] - 对外信息报送分级、分类管理,董事会为最高管理和责任机构[3] - 定期报告编制筹划期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5] - 向特定外部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5] - 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登记知情人并提示保密义务[5][6] - 对外报送信息需审批,提供保密提示函并存档10年[6] - 追究外部单位违规使用未公开信息责任[9]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2][13]
雄塑科技(300599)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1: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7600万股[2] - 公司注册资本为35813.1567万元[4] - 公司每股面值1元[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5813.156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2] 公司治理与决策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2][73]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6] - 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1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需特别决议通过[7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等应书面请求,公司15日内书面答复[27]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规,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等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30] - 董事、高管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32] 担保与重大交易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1]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1]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3]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4]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5]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6]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56] 财务报告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50][151] - 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置备于公司供股东查阅[15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5天通知[171][172]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0] - 公司合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81]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在股东会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82] 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困难公司[189]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存续须2/3以上表决权通过[189,195] - 清算组应在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有时间要求[191]
雄塑科技(30059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1:0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于召开3天前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或紧急情况除外[11] - 会议应由过半数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2] 关联议题处理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应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无关联委员出席不足二分之一时,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2] 其他规定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13] - “以上”含本数,“过半”不包括本数[15]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6]
雄塑科技(300599)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1:02
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重大信息保密管理机构,授权董办监管及披露[2] 人员责任 - 内部人员对未公布信息保密,公开前不得买卖证券[10] - 非内部人员知悉信息后受制度约束[11] 信息披露 - 公司在规定报刊和网站首披信息,其他媒体不得提前[10] - 重大事件遵循分阶段披露原则[10] 违规处理 - 重大信息泄露追究责任人,报告交易所并公开补救[10] - 内部人员违规按情节处分,最高解约罚款[14] - 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责[14]
雄塑科技(300599) -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1:02
资金占用防范 - 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及子公司资金[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关联交易须依规决策实施[4] - 不得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提供担保[3][5] 监督检查机制 - 财务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7] - 审计部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审计监督[7] 股东权益与措施 - 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董事会批准可司法冻结大股东股份[9] - 10%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9] 资金清偿原则 - 公司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12]
雄塑科技(30059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5 11:0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7]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7]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8] - 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有的股份[8] 股票买卖规范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董事会收回收益[9]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10] 减持规定 - 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每次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2] - 实施完毕或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完成公告[13]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3] 增持规定 - 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应披露后续计划,期限不超6个月[13] - 期限过半通知披露进展[14] - 完成或提前终止通知履行披露义务[14] - 定期报告发布未完成应披露实施情况[14] 其他 - 买卖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4] - 持股变动提前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14] - 变动比例达规定履行报告披露义务[15] - 违规公司可追究责任[17] - 记录违规及处理情况[18]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20]
雄塑科技(30059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首次制定)
2025-09-25 11:02
制度制定与生效 - 制度于2025年9月首次制定[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15][16] 信息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5]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 定期和临时报告中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信息可采用特定方式豁免披露[7] 后续处理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6] - 暂缓、豁免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8] - 决定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登记入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9] - 应在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10] 责任机制 - 建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