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股份(3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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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股份(300512)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子公司管理 - 公司能实际控制的持股低于50%企业属控股子公司[2] - 子公司需编制年度经营与财务预算、月度预算和经营分析报告并汇报[8] - 子公司组织架构、人员任命等需报公司审批[11] 财务管理 - 子公司会计核算和管理应遵循准则和公司规定[13] - 子公司执行统一财务制度,预算经审批后执行[13] - 子公司处置资产、借款、担保需报公司批准[13][14] 信息披露 - 子公司适用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并制定相应制度报备[16]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董事会[17] 审计监督 - 公司有权对子公司进行内外部审计监督[18][19] - 审计委员会为决策机构可发起临时检查[19] - 子公司应配合审计并整改缺陷[19][20] 股权变动 - 子公司投资变动含中止或终止经营等情形[22] - 公司转让股权需对受让方尽职调查[22] 违规处罚 - 子公司违规将视情节处罚[24]
中亚股份(3005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每半年一次[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会议通知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3] - 成员可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14]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7] 考评流程 - 先由董事和高管作述职和自我评价,再进行绩效评价,最后报董事会[11]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5] - 出席会议成员对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16] - 工作细则解释权属董事会,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8]
中亚股份(3005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8]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股东[11]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股东会其他规定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应提前2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6]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7]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7]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18] - 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18] - 通过派现等提案需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0] - 董事等违规情节严重证监会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24]
中亚股份(300512) -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印章适用范围 - 公司及子公司适用该制度[2] - 公章用于上报国家机关有法律约束力文件[3] - 法定代表人印章用于签章文件等[3] - 财务章用于财务部对外票据及凭证[3] - 合同专用章用于部分协议合同[3] - 董事会印章用于董事会名义公告等[3] 印章管理原则与制度 - 保管遵循“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原则[10] - 使用实行事前审批,OA填《用印申请》[13] - 严禁私带公章外出,外借需申请登记[14][15] 制度制定与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18] - 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 违规行为 - 未执行保管原则[19] - 专管人员未妥善保管印章[19] - 签批人越权签批[19] - 用印未履行签批程序[19] - 发现越权签批处理不当[19] - 管理人员无理由拒绝用印[19] - 未妥善保管用印留存资料[19] - 存在其他违反制度行为[19]
中亚股份(30051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 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杭州中亚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及各子公司 相互之间、公司及子公司为第三方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它方式的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 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 ...
中亚股份(30051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 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
中亚股份(30051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召集人不能或者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指定一名其他成员代为履行职责。当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成员 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成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 指定一名成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按照上述 三至五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提名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 组织等工作。 1 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提名委员会决策所需的信息收集和文件起草 等工作,负责筹备提名委员会会议。工作小组成员由提名委员会聘任。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部 ...
中亚股份(30051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 ...
中亚股份(3005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第二章 董 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 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 事。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 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
中亚股份(30051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应根据 相关法规和本制度,在发生或即将发生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件时,及时告知董事 会秘书,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信息报告义务人在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负有 保密义务。 第二章 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杭州中亚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会议、重大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事 件以及前述事项的持续进展情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