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股份(3005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第二章 董 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 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 事。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 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