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股份(3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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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股份(300512)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28 09:15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更 - 2025年10月30日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总股本由407,640,875股变为409,237,375股[3] - 2025年10月30日注册资本由407,640,875元变为409,237,375元[3]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1][4][5][8][9] 股东分红 - 审议通过《2025 - 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8] 股东大会安排 - 同意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9] 公告日期 - 公告日期为2025年11月29日[12]
中亚股份(300512)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75万股,5月2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923.7375万元[5] -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40923.737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2] 股份认购 - 杭州沛元投资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10日认购股份数为52020022股[11] - 史中伟于2012年1月10日认购股份数为13310628股[11] - 徐满花于2012年1月10日认购股份数为13741954股[11]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1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4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6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69]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0]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0]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92]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08]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12]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董事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113]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01] - 章程在《公司法》等法规修改、公司情况变化、股东会决定时修改[117] - 董事会可制订章程细则,不得与章程抵触[119]
中亚股份(3005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收到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5] 履职规定 - 特定情形原董事在新董事就任前继续履职[4] - 董事辞任,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法定代表人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9] 追责复核 - 离职人员对追责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
中亚股份(3005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为三名非公司高管的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安排 - 例会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至少一次[14]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1] 职责范围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审计和内控,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6]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每年提交履职和监督报告[8] - 督促财务问题整改并监督披露[10] - 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18] 其他规定 - 工作组提供资料,决议呈报董事会[12][17] - 成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履职,可撤销职务[17] - 必要时可聘中介,费用公司承担[17]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议案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7][18] - 成员对所议事项保密[18] - 细则按法规和章程执行,解释权属董事会[20] - 细则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0]
中亚股份(300512)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股东会投票服务 - 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现场会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2] - 应在股东会通知中说明网络投票事项,通知次日申请开通服务并录入信息[4] 投票信息处理 - 股权登记次日复核投票信息,网投开始日前二日提供股东电子数据[5]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投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7] - 互联网投票9∶15开始,现场会结束当日15∶00结束[9] 投票规则 - 多次有效网投视为出席,未表决或不符要求按弃权算[12] - 非累积提案应明确表态,累积提案按规定投票[14] 结果统计与披露 - 审议重大事项单独统计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16] - 公司及律师确认合规性,次日股东可查结果[17] 其他规定 - 制度与修订法律冲突按修订后执行[21] - 细则自股东会通过施行,修订批准生效[21]
中亚股份(30051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批 - 总裁可批准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的关联交易[9] - 董事会可审议批准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9] - 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9]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应及时披露[17]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应及时披露[17]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9]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1] - 公司与关联人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1]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25]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3] - 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资助,公司可向其提供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相应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3] - 关联交易涉及特定事项以发生额计算,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达标准适用相关规定[25]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或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5][28]
中亚股份(3005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管理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写并由知情人确认档案[6] - 董事会应及时登记和报送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7] - 涉及重大事项相关主体应分阶段送达档案,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7] - 做好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知情人登记及各方档案汇总[8] - 档案格式可按需增加内容并保持稳定性[17] - 内幕信息事项一事一记,不同事项档案分别记录[17]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时需制作备忘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确认[9] - 备忘录信息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9] 报送要求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0] 保密义务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窗口期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2] - 公司向其他知情人提供未公开信息前需经董事会秘书备案并签署保密协议[14]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受处罚,公司须报送备案并公告[14] 填报内容 - 填报获取内幕信息方式包括会谈、电话等[18] - 填报内幕信息内容可添加附页详细说明[18] - 填报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筹划等[18] 保密承诺函 - 承诺人遵守规定,不泄露内幕信息[22] - 承诺人在获内幕信息至公开披露前不买卖公司证券[22] - 承诺人同意按要求与公司另行签署保密协议[22]
中亚股份(300512)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委托理财审议 - 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投资前董事会审议披露[5] - 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提交股东会审议[5] 理财资金管理 - 资金为闲置自有等,不挤占运营和建设资金[2] - 不得规避审议披露或变相资助他人[2] 理财流程规范 - 子公司理财需上报审批[2] - 财务部负责具体经办[6] - 选良好受托方签书面合同[9] 监督与制度 - 董事会关注执行效益,处理异常[9] - 制度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1]
中亚股份(30051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2] - 选聘文件发布后确保事务所充足响应时间[8] - 选聘结果及时公示,含拟聘事务所和审计费用[8] 选聘要求 - 改聘事务所近三年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4] - 选聘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相关人员服务期限合并计算[12] 改聘情况 - 四种情况应改聘,含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13] - 年报审计期间除特定情形不得改聘[13] 改聘流程 - 审计委员会审核提案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3] - 董事会通过议案通知各方,前任可在股东会陈述意见[14] - 改聘公告详细披露解聘原因等信息[14] 文件保存与监督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2]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中[16] - 发现违规按情节处理责任人[16] - 股东会不再选聘严重违规事务所[18] 其他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评估报告[6] - 续聘评价为否定性意见应改聘[12] - 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报告董事会[14]
中亚股份(300512) - 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投资审批 - 证券投资等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得授予个人或经营管理层[10] - 衍生品交易需提供可行性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0] - 衍生品亏损或浮动亏损达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超一千万元需及时披露[10] - 除特定投资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董事会审议[10] - 投资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1] - 投资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投资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委托理财 - 公司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资金[21] 融资审批 - 财务部统一受理融资申请,初步审核后按规定权限报批[16] - 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融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下报公司总裁审批[18] - 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融资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且在40%以下报公司董事会审批[18] - 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融资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18] 融资管理 - 融资或担保合同签署7日内报送公司财务部门登记备案[23] - 获批准融资事项90日内未签合同,超时限再办理视为新事项须重新审批[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