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股份(3005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中亚股份中亚股份(SZ:300512)2025-11-28 09:0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8]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股东[11]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股东会其他规定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应提前2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6]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7]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7]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18] - 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18] - 通过派现等提案需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0] - 董事等违规情节严重证监会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