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股份(30051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中亚股份中亚股份(SZ:300512)2025-11-28 09:01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应根据 相关法规和本制度,在发生或即将发生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件时,及时告知董事 会秘书,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信息报告义务人在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负有 保密义务。 第二章 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杭州中亚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会议、重大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事 件以及前述事项的持续进展情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