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昊志机电(300503)
icon
搜索文档
昊志机电(300503) - 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08:56
合规委员会组成 - 合规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和公司董事长[6]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两名以上委员或主任委员提议召开[15] - 年度会议主任委员会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并发送资料,经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6] - 特定情形主任委员3天内签发临时会议通知[16]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委员委托他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最迟会议表决前提交[17] - 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可多种形式举行[17] - 讨论委员利益相关议题时,相关委员应回避[21] 举报相关 - 举报董事等违法犯罪线索查证属实,举报人获500元 - 50000元奖励[9] - 员工可通过多种方式举报,当面陈述需做《举报谈话笔录》[20] - 《举报单》需填写多项信息[23] - 《举报谈话笔录》举报人需提交证据或提供知情人信息[25] 其他 - 合规委员会办公室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禾丰路68号[20]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20][21] - 工作细则制定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21]
昊志机电(30050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培训制度
2025-10-29 08:55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培训制度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培训制度 目录 第三章 组织领导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培训制度 第一章 目 的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管理,防范公司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被行政处罚、被刑事追诉等合规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合规培训。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和证券事务部共同履行如下职责:制定、修订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培训课程,提交合规委员会审议 通过后实施;拟定、呈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季度培训课程、培训费 用;收集培训课程,公布、通告培训信息。培训实施的组织、督导、追踪与考核; 建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档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 培训师、培训人数、培训考核等。 | 2 | 第一章 目 的 . | | --- | --- | | 第二章 适用范围 . | | | 第三章 组织领导 . | | | 第五章 培训考核 . | | | 第六章 培训纪律 ... 3 ...
昊志机电(30050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9 08:55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 目录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信息申报与披露 | 2 | | 第三章 | 股份变动管理 | 5 | | 第四章 | 责任与处罚 | 11 | | 第五章 | 附则 | 12 | 第 1 页 共 12 页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 第 2 页 共 12 页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及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 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做好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根据 ...
昊志机电(300503)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10-29 08:55
| 第一章 | 总则 |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财务管理体制 | | 3 | | 第三章 | 会计核算内容和程序 | | 4 | | 第四章 |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 | 5 | | 第五章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管理 | | 7 | | 第六章 | 财务报告 | | 9 | | 第七章 | 成本核算管理 | | 11 | | 第八章 | 货币资金管理 | | 12 | | 第九章 | 票据管理 | | 14 | | 第十章 | 财政资金管理 | | 16 | | 第十一章 | 存货管理 | | 17 | | 第十二章 | 固定资产管理 | | 18 | | 第十三章 | 无形资产管理 | | 20 | | 第十四章 | 应收账款管理 | | 21 | | 第十五章 | 预付账款管理 | | 22 | | 第十六章 | 财务收支审批及预授权管理 | | 23 | | 第十七章 | 借款、付款及报销 | | 24 | | 第十八章 | 财务预算管理 | | 25 | | 第十九章 | 税务管理 | | 27 | | 第二十章 | 关联方资金 ...
昊志机电(300503)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10-29 08:55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目录 | 第一章 | 总则 | | 2 | | --- | --- | --- | --- | | 第二章 | |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 2 | | 第三章 | |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 3 | | 第四章 | | 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 4 | | 第五章 | | 对外投资的监控和管理 | 5 | | 第六章 | 附 则 | | 6 |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具体权限如下: 第 1 页 共 6 页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行为, 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 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和经评估后的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本 ...
昊志机电(300503)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10-29 08:5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应至少占三分之一比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在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提前解除应及时披露理由依据[13]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辞职,未辞董事会解除[13] - 特定情形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六十日内补选[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六十日内补选[14] - 连续二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三十日内提请股东会解除[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1] - 关联交易等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3]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2] - 专门会议原则提前三天通知,紧急且全体同意不受限[31]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6] - 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公司反馈落实情况[19] - 投反对或弃权票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异议意见[20] 各委员会职责 - 提名委员会提建议,未采纳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建议,未采纳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2] - 合规委员会监督行为,处理线索奖励举报人[25] 资料保存与报告披露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4]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6] - 及时发会议通知,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6]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百分之五以上或不足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9]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百分之五且不任董高人员的股东[39]
昊志机电(3005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9 08:55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目录 | 第一章 总 则 ……………………………………………………………………………………………………………………………………………………………………………………………………………………………………………………………………………………………………………………………2 | | --- | |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 | 第四章 离职后的责任与义务 | | 第五章 责任追究机制 . | | 第六章 附 则 |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页 共 4 页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
昊志机电(300503) - 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2025-10-29 08:55
招标管理 - 公司招标工作由总部集中进行,分支机构及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招标[4] - 招(评)标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总经理等组成[13]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六类采购活动[5][8] 归口部门 - 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有基建课、网络信息部等四个部门[12] 招标方式 - 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五种[17] 违规处理 - 员工违规致公司损失达立案追诉标准移送司法处理[24][26]
昊志机电(30050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10-29 08:55
财务审计流程 - 会计年度结束三十日内总经理等汇报情况[8] - 审计委协商确定审计时间并要求提交计划[8] - 审计委审阅报表并形成意见[10] 审计报告处理 - 事务所完成审计后五日提交审核[10] - 审计委提交表决决议时附总结及聘审决议[12]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 - 原则上年审期间不改聘,改聘需多流程决议[12] - 改聘或续聘均需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审议[12] 保密与制度生效 - 年报编制审议时审计委委员需保密[15]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7]
昊志机电(30050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025-10-29 08:55
制度适用 - 适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不含独董和外董)及高管[4] 审议权责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方案和考核制度,董事会审议高管相关制度及方案[6] 薪酬构成 - 董事及高管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发放方式不同[9] 绩效发放 - 特定情形公司可不予发放部分或全部绩效年薪[8][9][12] 其他要点 - 薪酬调整依据多方面,年度考核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