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3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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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志机电(300503)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9 08:56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管理机构及职责 | 2 | | 第三章 | 财务管理 | 4 | | 第四章 | 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 | 5 | | 第五章 | 信息管理 | 7 | | 第六章 | 内部审计监督与检查 | 9 | | 第七章 | 人事管理、考核及奖惩制度 | 9 | | 第八章 | 附则 10 | |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子 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和相关的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 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公司派至子公司的 ...
昊志机电(300503)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0-29 08:56
| | | | 第一章 | 总 则 | | 2 | | --- | --- | --- | --- | | 第二章 | 内部控制的框架 | | 3 | | 第三章 | 重点关注的内部控制 | | 5 | | 第四章 | 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 | | 12 | | 第五章 | 附 则 | | 14 |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 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 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 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 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 效控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和 ...
昊志机电(300503) - 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08:56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发展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发 展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四条 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1 页 共 4 页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发展 战略委员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决策建议。 目录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 |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 | 第四章 议事程序 . | | 第五章 议事规则 . | | 第六章 附 则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 ...
昊志机电(300503)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10-29 08:56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目录 | 第一章 | 总 | 则 | 2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 2 | | 第三章 | | 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 | 3 | | 第四章 | | 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 | 4 | | 第五章 | | 股东会表决结果及决议 | 5 | | 第六章 | 附则 | | 7 | 第 1 页 共 7 页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六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 票时间、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有关事项作出做出明确说明。 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将股东会基础资料、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投票信息 录入系统。 公司应当在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对投票信息的复核确认投票信息的 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的风险与损失。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 ...
昊志机电(30050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0-29 08:5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 | |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四)关联股东在审议与其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股东会上,应当回避表决; (五)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 回避表决; (六)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依据。 第三条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 断 ...
昊志机电(30050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9 08:56
| | |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确保该子公司 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 ...
昊志机电(30050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9 08:56
| | |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 会影响社会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 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知情人 等。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 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及对外信息披露的具体协调工作,包括公 ...
昊志机电(30050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08:5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股东会依法规范地召开,提高股东会议 事效率,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科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2 | | --- | ---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召集 3 | | 第四章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4 | | 第五章 | 股东会会议登记 5 | | 第六章 | 股东会召开 6 | | 第七章 | 股东会表决 9 | | 第八章 | 股东会决议、记录及公告 11 | | 第九章 | 附则 12 |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董 事会负责召集。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
昊志机电(30050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9 08:56
| | |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 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 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提及 "披露"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 并送达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 ...
昊志机电(300503) -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管理制度
2025-10-29 08:56
应急组织架构 -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12] - 公司各部门等负责人为突发事件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负责人[17] 突发事件类型 - 包括公司治理类、经营管理类、环境影响类和信息管理类[7][8][9] 信息披露与上报 - 董事会秘书接到预警信息需判断是否披露,确定后及时披露[19] - 突发事件发生后证券事务部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不得迟报等[33] 应急处置措施 - 发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启动应急预案[21] - 公司治理类突发事件处置需约见相关股东或协助公安查处[22] - 经营管理类突发事件可能聘请中介审计或冻结责任人财产[23] - 环境影响类突发事件需评估影响并调整经营策略[26] - 信息管理类突发事件要调查股价波动原因并追究责任人[27] 后续工作 - 突发事件结束后责任部门需在一周内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调查评估报告[29] - 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善后方案,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31] 应急保障 - 公司各部门等要做好人力、物力、财力等应急保障工作[35] - 公司值班电话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手机须保持畅通[36] - 公司各部门等应做好突发事件处置的物资保障[39] 奖惩措施 - 公司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和奖励[42] - 对失职、渎职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43] 预案管理 - 公司各部门等应及时建立、修订应急预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