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应至少占三分之一比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在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提前解除应及时披露理由依据[13]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辞职,未辞董事会解除[13] - 特定情形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六十日内补选[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六十日内补选[14] - 连续二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三十日内提请股东会解除[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1] - 关联交易等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3]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2] - 专门会议原则提前三天通知,紧急且全体同意不受限[31]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6] - 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公司反馈落实情况[19] - 投反对或弃权票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异议意见[20] 各委员会职责 - 提名委员会提建议,未采纳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建议,未采纳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2] - 合规委员会监督行为,处理线索奖励举报人[25] 资料保存与报告披露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4]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6] - 及时发会议通知,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6]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百分之五以上或不足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9]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百分之五且不任董高人员的股东[39]
昊志机电(300503) - 独立董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