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3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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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志机电(30050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08:5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股东会依法规范地召开,提高股东会议 事效率,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科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2 | | --- | ---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召集 3 | | 第四章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4 | | 第五章 | 股东会会议登记 5 | | 第六章 | 股东会召开 6 | | 第七章 | 股东会表决 9 | | 第八章 | 股东会决议、记录及公告 11 | | 第九章 | 附则 12 |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董 事会负责召集。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
昊志机电(30050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9 08:56
| | |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 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 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提及 "披露"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 并送达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 ...
昊志机电(300503) -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管理制度
2025-10-29 08:56
应急组织架构 -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12] - 公司各部门等负责人为突发事件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负责人[17] 突发事件类型 - 包括公司治理类、经营管理类、环境影响类和信息管理类[7][8][9] 信息披露与上报 - 董事会秘书接到预警信息需判断是否披露,确定后及时披露[19] - 突发事件发生后证券事务部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不得迟报等[33] 应急处置措施 - 发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启动应急预案[21] - 公司治理类突发事件处置需约见相关股东或协助公安查处[22] - 经营管理类突发事件可能聘请中介审计或冻结责任人财产[23] - 环境影响类突发事件需评估影响并调整经营策略[26] - 信息管理类突发事件要调查股价波动原因并追究责任人[27] 后续工作 - 突发事件结束后责任部门需在一周内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调查评估报告[29] - 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善后方案,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31] 应急保障 - 公司各部门等要做好人力、物力、财力等应急保障工作[35] - 公司值班电话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手机须保持畅通[36] - 公司各部门等应做好突发事件处置的物资保障[39] 奖惩措施 - 公司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和奖励[42] - 对失职、渎职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43] 预案管理 - 公司各部门等应及时建立、修订应急预案[30]
昊志机电(300503)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08:5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6] - 主任委员须为独立董事,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选举产生[6] 任期与工作安排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6] - 选举前一至两个月提人选建议和材料[13] 会议规定 - 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经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15] 细则说明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8] - 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18]
昊志机电(300503) -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0-29 08:56
公司基本信息 - 2016年1月13日核准首次发行2500万股,3月9日在深交所上市[5] - 注册资本为30822.6785万元[8] - 设立时发行7500万股,已发行30822.6785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21]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21]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东权益与治理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7]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书面请求或诉讼[4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4] - 董事会收到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61][62][6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66]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6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 - 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1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12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2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担保需2/3以上董事通过[130]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38] - 直接或间接持有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38] - 担任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40] 利润分配相关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1]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72]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73]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13]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机床附件制造、轴承制造等[16]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披露中期报告[170]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189][190]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5天通知[190]
昊志机电(30050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9 08:56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目录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 3 | | 第三章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 4 | | 第四章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 5 | | 第五章 | 附则 | 6 | 第 1 页 共 7 页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 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 ...
昊志机电(300503)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9 08:56
| 第二章 | 内幕信息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认定标准 2 | | --- | --- | | 第三章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 5 | | 第四章 | 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 7 | | 第五章 | 责任追究 8 | | 第六章 | 附则 9 |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州 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市昊志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负责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 知情 ...
昊志机电(30050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9 08:56
总经理任期与会议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1] - 总经理办公会议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提前3日通知[18] - 特定情形总经理3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9] 工作汇报与记录 - 总经理每季度至少一次书面报告工作[22] - 董事会要求时3日内报告工作[22] - 会议记录保管不少于十五年[21] 任职限制 - 特定犯罪执行或缓刑期满未逾规定年限不得任总经理[8] - 破产清算、违法吊销执照相关情形未逾3年不得任[8] 考核与解聘 - 考核指标含总资产、净资产等九项[29] - 连续两年亏损且亏损额增加总经理将被解聘[30] 细则相关 - 细则2025年10月28日生效实施[34]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3]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32]
昊志机电(300503)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29 08:56
制度制订 - 公司制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1] 责任分工 - 董事长为年报沟通机制第一责任人,多部门分工协作[1] 交易限制 - 特定时段内独立董事不得买卖公司股票[4] 职责要求 - 独立董事需在年报相关环节履行多项职责[4][5][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9]
昊志机电(300503)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9 08:56
审计计划与报告 - 审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年度审计计划[10]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含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和问题[11]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内控报告流程 - 审计部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交董事会审议[19] - 董事会根据评价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审议年度报告时形成决议[19]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至少每两年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19] 内控缺陷处理 - 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指出内控重大缺陷,董事会作专项说明并采取措施[21]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认为内控有重大缺陷或风险,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21] - 公司在公告中披露内控重大缺陷、后果及措施,审计委员会督促整改[21]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