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300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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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思电子(300479)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08-26 14:17
资金管理规定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管理[2] - 关联方不得在经营性往来中占用公司资金[5]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资金[5] 监督检查 - 财务和审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6] - 注册会计师就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8]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应按规定实施[6] - 对关联方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6] - 董事和高管对资金安全负责[9] - 关联方资金占用原则上现金清偿[10]
神思电子(300479)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8-26 14:17
投资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由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依职权决策[4] - 年度投资计划由投资管理部门编制、财务部汇总,子公司同步编制[7] - 年度投资计划内容含投资方向、重点等[10] - 财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资计划实施和调整,按程序报批后执行[8] - 投资项目实行立项制度,投资管理部门组织预选并作“项目预选建议书”[10] - 子公司有投资项目建议权,向投资管理部门提交“项目预选建议书”[10] - 项目立项后,项目小组开展工作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13] - 可行性研究报告涵盖项目概况等多方面[13] - 公司对投资实行分级决策,部分需报国资部门[15] - 公司直接投资项目由投资管理部门实施,子公司项目由经营班子实施[17]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决策应服从公司统一部署并报公司通过后实施,包括年度经营计划等[22] - 子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按公司规定执行[23] - 子公司经营计划制定按公司计划管理制度规定进行[31] - 子公司奖惩预案经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和董事会表决后,由投资管理部实施[32] - 子公司管理细则报公司财务管理、企管人力部备案[33] - 子公司有五种情形可解散,清算需经多程序[26][27] - 子公司对八类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35] - 子公司注册商标由公司申请维护,参股公司可签商标使用合同[32] 参股公司与投资处理 - 参股公司是公司投资且持股低于50%无实质控制权的公司[30] - 公司可在四种情况下收回对外投资,四种情况下转让对外投资[33] 制度相关 - 制度未规定处依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执行[38]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8]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8] -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8]
神思电子(30047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6 14:17
董高人员信息申报 - 任职、信息变更、离任等情况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董高人员股份交易披露 - 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后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董事会披露[8] - 所持本公司股票或其他股权证券违规买卖,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8] 董高人员股份交易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10][11] -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1]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3]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5] 董高人员股份特殊情况披露 - 所持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增持计划相关 - 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承诺[17] - 实施期限过半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17] - 定期报告发布时未完成,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17] 董高人员限售股相关 - 公司对董高人员股份转让设限,申请登记为限售股[19] - 解除条件满足后可申请解除限售[19] 其他规定 - “达到”“触及”持股比例取值范围为前后100股[22]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
神思电子(30047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6 14:17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 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 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 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
神思电子(30047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6 14:17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 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 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 力和创新能力。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 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 ...
神思电子(30047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6 14:17
财务报告标准 -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负债等占比超5%且绝对值超500万元,利润占比超10%且绝对值超500万元等[5]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视为重大差异[7]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7] 责任追究制度 - 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遵循实事求是原则[4] - 六种情形应追究责任人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检讨及经济处罚[9][14] 差错处理流程 -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聘请合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内审调查并提交审议[5][6]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由内审调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7]
神思电子(30047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8-26 14:17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促进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公 司信息披露质量,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以及《神思电子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神思电子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神思电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 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 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职责及程序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 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第六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公司审计 委员会、财务负责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三 方协商确定。公司财务 ...
神思电子(30047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6 14:17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作为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组成部分。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 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 常办事机构。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包括对公司下属 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职能 部门、子公司、分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四条 ...
神思电子(30047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6 14:17
管理层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3]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不能履职时可代行职权[7] - 财务总监全面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拟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7] 会议与报告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过半数高级管理人员表决同意,票数相同时总经理多投一票[12][13] - 总经理办公室需在会议召开一日前通知与会人员[20] - 总经理每月至少一次向董事长或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要求时需三日内报告[15][24] 经营管理权限 - 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工作[6] - 总经理资金、资产运用权限由董事会根据实际需要授权[7] 人事任免 - 总经理提名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需征求意见并提请董事会聘任[18] - 总经理任免公司部门负责人需人事部门考核后决定[18] 财务支出制度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19] - 重要财务支出由使用部门报告、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19] - 日常费用支出由使用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19] 工程项目管理 - 公司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制度[20] - 总经理组织制定工程招标文件、评估投标方案、确定投标单位[20] - 招标结束后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跟踪管理监督[20] - 工程竣工后按规定和合同进行验收[20] 细则修改 - 总经理办公会可修改细则并报董事会批准[22]
神思电子(30047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4:1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委员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 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13] - 会议应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14] 日常事务 - 人力资源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3]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