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30047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董高人员信息申报 - 任职、信息变更、离任等情况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董高人员股份交易披露 - 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后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董事会披露[8] - 所持本公司股票或其他股权证券违规买卖,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8] 董高人员股份交易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10][11] -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1]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3]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5] 董高人员股份特殊情况披露 - 所持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增持计划相关 - 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承诺[17] - 实施期限过半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17] - 定期报告发布时未完成,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17] 董高人员限售股相关 - 公司对董高人员股份转让设限,申请登记为限售股[19] - 解除条件满足后可申请解除限售[19] 其他规定 - “达到”“触及”持股比例取值范围为前后100股[22]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