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富临精工(300432)
icon
搜索文档
富临精工(300432)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5-04-28 17:12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66,577,896股,发行价22.53元/股,募资总额1,499,999,996.88元,净额1,473,367,393.68元[10] -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金额150,000.00万元,净额147,336.74万元,累计投入148,987.43万元,2024年使用2,006.09万元,利息等净额1,650.69万元,2024年末余额0元[11][26][40] - 2024年度募集资金总额15亿元,本年度投入2006.09万元,累计投入14.898743亿元[38] 资金管理与使用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户存储和专款专用[13] - 2022年3月3日审议通过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授权签署监管协议议案[13] - 2022年3月29日与银行和中德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14] - 2022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议案[14] - 2022年4月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34,800.83万元及发行费用自筹资金166.63万元,共计34,967.46万元[21][22][39] - 2022年5月13日办理完毕两个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相关监管协议终止[14] - 2022年6月和2023年8月两次同意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不超12个月[27] 资金用途变更 - 2022年6月变更“智能热管理系统”募集资金用途,24,959万元用于“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16][19][28][39][45] - 2023年4月变更“智能悬挂系统”部分募集资金用途,2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8][39]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4959亿元,占比30.51%[38] - 公司拟将“智能悬挂系统”项目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46] 募投项目情况 - 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承诺投资8.6亿元,调整后4.1041亿元,累计投入4.00103亿元,投资进度97.49%,2024年实现效益1849.87万元[38] - 年产6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调整后投资2.4959亿元,累计投入2.497713亿元,投资进度100.07%,2024年实现效益193.36万元[38] - 年产5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承诺投资2.72亿元,累计投入2.72亿元,投资进度100%,2024年实现效益136.11万元[38] - 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未达承诺效益因产线需逐步释放产能;两个锂电正极材料项目未达预计效益因行业波动、竞争加剧及碳酸锂跌价[39][46] - 2024年“年产6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产能利用率逐步提升,整体产销量企稳回升[46]
富临精工(300432) - 关于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8 17:12
业务授权 - 2023年11月和2024年12月董事会和监事会两次同意子公司开展最高6000万元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12个月[1][2] 业务数据 - 2024年商品期货初始投资0,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09.52万元,购入10959.5万元,售出10349.98万元,期末投资占净资产比例0.00%[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余额为0[4] 风险与策略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市场等多种风险[5] - 公司制定制度,建立机制,合理设置机构,控制资金规模,内审部定期检查[6] 合规情况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合规[7]
富临精工(300432) -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8 17:12
内部控制 - 审计富临精工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3]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风险提示 - 内部控制有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5] -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有一定风险[5] 审计结果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富临精工(300432)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17:12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66,577,896股,发行价22.53元/股,募资总额1,499,999,996.88元,净额1,473,367,393.68元[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专户初始金额150,000.00万元,净额147,336.74万元,累计投入148,987.43万元,本年度使用2,006.09万元,利息等净额1,650.69万元,专户余额0.00万元[4]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4,959.00万元,比例为30.51%[35] 资金使用与变更 - 2022年6月将“智能热管理系统”24959万元用于“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12][14][22][23][36][41] - 2023年4月将“智能悬挂系统”2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23][36][41] - 2022年4月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34800.83万元及发行费用自筹资金166.63万元,共34967.46万元[16][37] 项目投资与效益 - 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承诺投资86,000.00万元,调整后41,041.00万元,投资进度97.49%,本年度效益1,849.87万元[35] - 年产6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调整后投资24,959.00万元,投资进度100.07%,本年度效益193.36万元[35][40] - 年产5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承诺投资27,200.00万元,投资进度100.00%,本年度效益136.11万元[35] 未来展望 - 2024年项目产能利用率逐步提升,整体产销量企稳回升[42] 其他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资金严格履行审批手续[8] - 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均已注销[7] -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方式变更情况[16] -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闲置补充流动资金等情况[17][18][19][20] -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无违规,及时准确披露存放与使用情况[28]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实反映实际情况[29][30]
富临精工(300432)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4-28 17:12
股票发行与上市 - 富临精工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2年3月23日在深交所上市[5] 保荐相关 -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届满[1] - 2022年11月12日,保荐代表人由高立金变更为缪兴旺[3] 保荐机构违规 - 中德证券多次因业务问题被处罚或出具警示函[8] 公司情况 - 公司配合保荐工作,信息披露合规,募资使用完毕且专户已销户[9][10][12][13][15] - 无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及其他要求事项[16][17]
富临精工(300432)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8 17:12
业绩总结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4月16日对富临精工2024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 2024年期初关联资金往来余额276,626.26万元,期末余额221,651.06万元[7] - 2024年度关联资金往来累计发生额153,062.39万元,利息9,226.09万元,偿还额217,263.68万元[7] 子公司资金情况 - 江西升华新材料2024年末占用资金余额61,928.57万元[7] - 四川富临新能源2024年末占用资金余额90,874.98万元[7] - 绵阳富临精工新能源两笔往来年末占用资金余额分别为36,674.86万元、13,718.47万元[7]
富临精工(300432)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8 17:11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394,287,283.59元[7] - 公司期末资产总计9,676,227,680.51元,较上年年末增长6.3%[17] - 公司期末负债合计5,375,172,803.05元,较上年年末增长5.65%[19] - 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4,301,054,877.46元,较上年年末增长7.12%[19] - 公司本期营业总收入84.70亿元,上期为57.61亿元[26] - 公司本期营业利润4.60亿元,上期亏损7.06亿元[26] - 公司本期净利润4.02亿元,上期亏损5.83亿元[26] 财务指标变化 - 公司期末应收账款较上年年末增长60.63%[17] - 公司期末固定资产较上年年末增长39.16%[17] -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本期为0.3256元/股,上期为 - 0.4457元/股[26] 业务相关 - 公司主要业务为汽车发动机零部件、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和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49] 会计政策与处理 - 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7] -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三类,金融负债分类为两类[68][69] -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采用永续盘存制[88][89]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104] - 公司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支出满足条件确认为无形资产[118] 税收相关 - 增值税税率为3%、5%、6%、9%、1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7%,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25%[186] - 公司及多家子公司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部分子公司在2023 - 2027年享受多项税费减半及20%企业所得税优惠[189][190][191][192] 其他 -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185]
富临精工(300432)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17:11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年,富临新能源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 | | 本期公 | 计入权 | | | | 期末投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衍生品投 | 初始 | 期初 | 允价值 | 益的累 | 报告期内 | 报告期内 | 期末 | 金额占公 | | | 资类型 | 投资 | 金额 | 变动损 | 计公允 | 购入金额 | 售出金额 | 金额 | 司报告期 | | | | 金额 | | | 价值变 | | | | 末净资产 | | | | 比例 | | 益 | 动 | | | | | | | 商品期货 | 0 0 0 | | 609.52 | 0 | 10,959.50 | 10,349.98 | | | 0 | | 合计 | 0 0 0 0 | | 609.52 | 0 | 10,959.50 | 10,349.98 | | | | | 报告期实 | 为规避和防范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 ...
富临精工(300432)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潘鹰)
2025-04-28 16:40
本人作为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 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潘鹰,中国国籍,1973 年出生,法律硕士,副教授,主要从事公司法、 破产法和公司治理方面研究。2005 年 3 月起在西南财经大学任职,2014 年 1 月 至今担任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2023 年 7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部分。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潘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
富临精工(300432)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8 16:4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2月27日核准首次发行3000万股,3月1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09760242元[8]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及汽车智能电控等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1709760242股,均为普通股[16] -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1.00元[12] 股权结构 - 公司成立日向发起人发行4500万股,占已发行普通股总数100%[14] - 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2361.1590万股,持股比例52.4702%[15] - 安东认购135.0000万股,持股比例3.0000%[15] - 安治富认购450.0000万股,持股比例10.0000%[15] 股份限制与权益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相关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2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4]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5]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未按规定执行的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若董事会未在期限内执行,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5][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相应诉讼权利[30] -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反相关规定,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1] 担保与股东大会审议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2]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6]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6]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6]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 -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4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案[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8]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4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8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9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2]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0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04]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和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0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7]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8]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0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09]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17]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17]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2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19] - 公司通知以公告送出,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