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日科技(3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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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日科技: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7 08:07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 理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控制 委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不存在关联关系。 第二章 理财产品的界定及管理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 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商业银 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 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 ...
兆日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7 08:07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 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担保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保 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可能是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 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 权的参股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当按 照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权限,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后执行。公司委派到 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取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前,不得参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审议和表决。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 ...
兆日科技: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7 08:07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 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 内部审计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兆日科技:内幕信息保密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7 08:07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证 券部处理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证券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以及证券公司、律师事务 所等中介机构的沟通工作,统一负责与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 以及服务工作。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或证券部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 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 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证券部的审 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
兆日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7 08:07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若募集资金数额较大, 公司可结合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安排,经董事会批准,可在一家以上银行开设专用 账户。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定期核对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确保账实相互一致。 第四条 公司应当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科学、民主、审慎地 ...
兆日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7 08:07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它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 度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董事 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 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事项公告等,以及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 项; (三)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的配股说明书、股票上 市公告书和发行可转债公告书等; (四)公司向中国证监 ...
兆日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03-07 08:07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 工作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经理机构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四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公 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增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多种行业的 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公道正派;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
兆日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7 08:07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 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1 / 9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
兆日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7 08:07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位设置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 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设立的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 ...
兆日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3月)
2024-03-07 08:07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 制度的规定。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相关要求,以及结 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要 求,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数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