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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日科技(30033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8 12:01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选聘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结果及时公示[7] - 选聘程序含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等,聘期一年可续聘[11][12] 费用与期限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需说明情况[9]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两年[15] 审议与通知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解聘需提前30天通知[17] 变更规定 - 拟变更需披露相关信息[17]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变更[18]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9] 监督与处罚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并监督审计,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8][9] - 审计委员会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1]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21] - 股东会决议解聘,违约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21] - 情节严重对相关人员给予处罚或处分[21] - 事务所特定严重行为,股东会决议后不再选聘[22] - 相关处罚董事会应报告深圳证监局和交易所[23]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27]
兆日科技(300333) -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8 12:0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人员[2] 信息界定 - 所指信息含未公开且影响股价的财务等信息[2] 管理责任 - 证券部是对外报送信息管理机构,董秘是第一责任人[2] 保密义务 - 董监高在特定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提前报送资料[4] 报送流程 - 依法报送需审批,提醒外部单位保密[4] 违规追责 - 违反制度致损失公司将追责[5] 生效时间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9]
兆日科技(30033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08 12:01
会议召开 - 不定期召开,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同意不受限[2] - 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 会议组织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履职问题可自行召集[4]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有举手表决、记名投票等方式[6] 会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需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6] - 特别职权需会议审议,部分过半数同意[7] 会议要求 - 制作记录保存十年,发表明确独立意见[7][8] - 公司保证召开,承担费用,参会者保密[8]
兆日科技(30033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8 12:01
制度目的与原则 - 激励董事和高管履职,完善治理,提高管理水平[2] - 薪酬制定与规模业绩结合、按劳分配[3] 适用对象与薪酬形式 - 适用董事长、董事及高管[4] - 董事实行津贴制,高管实行年薪制[4][5] 高管年薪构成 - 高管年薪由基本、浮动年薪和成长奖金组成[6] 薪酬调整与变更 - 违规可扣发、调整薪酬[7] - 环境变化可变更条件或终止制度[9] - 不可抗力可调整薪酬[10]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通过后实施[10]
兆日科技(30033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08 12:01
公司管理架构 - 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4]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总经理职责 - 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8]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工作[13] 会议规定 - 特定情形2个工作日内开临时办公会[20] - 会议事项至少会前一天提交[27] 经营考核 - 经营管理层需完成年度考核指标[27] - 高管成绩显著可获奖励[27] 其他规定 - 细则与章程冲突以章程为准[29]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29]
兆日科技(300333) -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8 12:01
应急管理原则与组织 - 突发事件应对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原则[3] -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应急处理[7] 突发事件分类 - 突发事件分为治理、经营、环境、信息四类[4] 预警与报告 - 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负责人[13] - 公司总部设值班电话,信息报告应及时客观真实[14] - 发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1小时内电话、2小时内书面报有关部门[16] - 涉外及敏感事件信息可随时上报[18] 应急处理 - 确定突发事件后组织开会,决定启动专项应急预案[18] - 治理类突发事件应约见大股东,了解资产状况等[19] - 对董事及高管违规违法行为协助司法部门查处[19] - 经营类突发事件必要时聘请中介审计评估,违规调整更换人员,亏损时沟通解决方案如定向增发、重组[20][21] - 环境类突发事件需调查环境影响,调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灾害影响严重时领导赴现场处理[22] - 信息类突发事件需与媒体沟通,澄清不实信息,追查责任人,安抚投资者[23] 后续工作 -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消除影响,调查评估处理效果[24][25] - 公司各部门根据情况修订应急预案[25] - 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善后处理意见,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26] 保障与培训 - 公司下属部门做好人力、物力、财力等应急保障工作,财务和内审部门监管资金使用[28] - 公司宣传应急知识,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30] 奖惩与制度 -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失职渎职者追究责任[33][34]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和解释权归董事会[37][38]
兆日科技(30033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8 12:01
投资审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项标准之一,由股东会审议批准[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项标准之一,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 - 未达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标准,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审议批准[9] 投资类型与规定 - 原则上不进行证券等衍生产品投资,开展需严格程序、限定规模并经审议[3] - 短期投资可随时变现且持有不超一年,期末计提跌价准备[4] - 长期投资一年内不能或不准备随时变现,投资前需论证审批[4] - 子公司不得自行决定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应报公司逐层审批[10] 投资管理职责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重大投资项目研究评估及监督执行[13] - 总经理是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责任人,负责新项目计划并汇报进展[12]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协同办理出资手续[12] 投资后续管理 - 财务部每季度汇制投资项目报表并向领导报告,预算调整需原审批机构批准[27] - 可在特定情况收回或转让投资[20] - 对外投资组建公司应派出符合条件人员[23] 审计与监督 - 审计部门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6] - 子公司每月向财务部报送财务报表[26] - 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27] 信息披露与责任 - 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披露前知情人员保密[29] - 违反投资规定致损失,相关责任人员担责[31] - 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情况,问题查明原因处分责任人[31]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4]
兆日科技(300333) - 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8 12:01
问责制度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及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2][4] - 原则包括制度平等、权责对等、谁主管谁负责[3] 问责范围与形式 - 涵盖不履职、工作不力等17种情形[5][6] - 有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7种形式[8] 实施与处理 - 违规人员可被限制股权激励[8] - 问责可附带经济处罚,按过错担责[9][10] 流程与权利 - 对董事长问责需特定人员联名提出[11] - 问责对象应配合,享有申辩等权利[11]
兆日科技(30033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8 12:01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4] - 聘任时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1] 任职资格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专业知识并取得资格证书[7] - 证券事务代表应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12] 解聘与聘任 - 解聘需充分理由,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3] - 原任离职后原则上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6] 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多项职责[17] - 审核发布信息公告,组织协调回答问询函[21][22] 制度规定 - 制度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自审议通过生效[24][25]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6]
兆日科技(30033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08 12:0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上市交易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3]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3]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25%[5]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6] 股票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4]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4] 股份锁定规则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6] - 上市未满一年,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6]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6个月内锁定其持有及新增股份[18]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和高管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9] - 董事和高管计划买卖股票应提前两个交易日填问询函[10]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当日填申报表,2个交易日内董秘申报并公告[12]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8]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成,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1]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21] - 董事和高管拟增持股份需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6个月[23][24]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披露增持股份进展公告[24] - 股份增持结果公告应包含增持主体等内容[25] - 增持主体完成或提前终止增持计划,通知公司履行披露义务[26]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增持计划未完成,披露实施情况[26] 其他规定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等不得从事融资融券交易[13] - 公司对董事和高管股份管理信息确认并反馈结果,错误或不及时由公司担责[21] - 公司按章程对相关人员股份锁定等限制条件应及时披露和管理[14][19][20]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股份[26] - 董事等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严重的给予处分或处罚[28] - 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3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31] - 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需填交易具体情况[34] - 买卖本公司证券申报表需填交易前后持股数量等情况[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