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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30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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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300253)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29 09:00
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5-071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李琳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将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卫宁健康(300253)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29 09:00
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5-070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 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 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炜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董事会。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 ...
卫宁健康:9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9 09:00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六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等文件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200亿元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中医疗卫生信息化行业占比92.54% [1]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中互联网医疗健康行业占比7.46% [1]
卫宁健康: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等方向
格隆汇· 2025-09-29 09:00
格隆汇9月29日|卫宁健康公告,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人工智能应用 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 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 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除此之外,公司经营范围不发生其他变动。 ...
卫宁健康(3002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8:46
制度制定 - 公司为完善治理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 组织架构 - 问责小组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含总经理、独立董事等[5] - 审计部负责离任审计并上报董事会[6] 问责事项 - 问责事项包括董事不履职、工作不力、泄露信息等[8] 问责方式 - 问责方式有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可附带经济处罚[11] 责任判定 - 表决异议董事可免责,情节不同问责有轻重[12][13] 处理流程 - 不同人员问责提出主体不同,经研究调查作处理决定[15] 参照执行 - 公司中层、一般管理人员问责可参照,由总经理负责[17]
卫宁健康(300253)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8:46
舆情管理架构 - 公司设应急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负责决策部署[4] - 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日常管理[5] 舆情处理规则 - 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等[7] - 重大舆情报告有流程,处置有措施[8][9] 保密与追责 - 内部人员及相关方有保密义务,违规追责[12] - 必要时对编造虚假信息媒体采取法律措施[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4]
卫宁健康(300253)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8:46
子公司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股权或权益超50%等情况的子公司[2] 人员职权 - 公司委派的董事按公司决策行使职权[6] - 公司委派的监事有权检查财务并监督违规[6] 会议与报告 - 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材料提前3日报投资部[7] - 子公司按月、季向公司报报表[10] 制度与规划 - 子公司经营规划服从公司战略[12] - 子公司重要制度征求意见并备案[12] 审计与生效 -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1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6]
卫宁健康(30025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29 08:46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4][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应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应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股东会审议披露[12] 担保审议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应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13] - 为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提供担保,该股东股东会回避表决[13]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与关联人相关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报审议[15]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6]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为相关董事需回避,该董事应回避[17] 董事会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7]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7] 股东会审议规则 - 股东会过半数通过决议决定股东是否关联及回避[18] 日常关联交易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审议披露[20]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20] 财务资助审议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21]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未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应说明原因等[21] 办法生效与修改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4]
卫宁健康(30025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8:46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确保合规[2] - 国家秘密应豁免披露,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5][6] - 暂缓、豁免披露后特定情形需及时核实披露[6] 管理机制 - 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秘组织协调[8] - 申请审批经多环节,需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8][9] 责任与生效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追究人员责任[11] - 制度制定等权归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3]
卫宁健康(30025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8:46
信息披露规则 - 公司信息披露应在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完成[3]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0] - 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10] - 变更公司名称等应立即披露[12] - 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应及时履行披露义务[12] 特殊披露情况 - 拟披露信息不确定可申请暂缓披露[4] - 拟披露信息属国家秘密可申请豁免披露[4] - 已暂缓披露信息泄露应及时核实并披露[5] 披露流程与责任人 - 定期报告披露前董秘应通报文稿给董事和高管[16] - 重大事件报告需书面形式并必要时提供材料[16] - 信息发布经责任人制作等流程[18]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是主要责任人[19] - 董秘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19] - 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负责[20] - 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20][21] 资料保管与保密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信息披露资料原件不少于10年[22] - 公司应与特定对象签署保密承诺书[24] 内幕信息与股东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属内幕信息知情人[25] - 相关股东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1] - 董事等持股5%以上人员应报送关联人名单[32] - 委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3] 管理与监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负责人[27]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并设部门[30]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核查[30]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受处分及赔偿[34] - 制度冲突或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