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3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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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2025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41.07% 拟派发中期现金股利1593.61万元
全景网· 2025-08-28 02:51
财务表现 - 2025上半年营业收入343.91亿元 同比下降21.6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亿元 同比增长41.07% [1] - 钢银电商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15,240.15万元 同比增长47.13% [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102.55万元 [2] - 拟派发现金股利1,593.61万元 每10股派0.5元 [2] 业务板块表现 - 产业数据服务收入36,644.20万元 同比下降3.91% [1] - 境外服务收入2,318.11万元 同比增长9.7% [1] - 钢银钢铁现货交易平台结算量2,552.14万吨 [2] - 持续夯实平台+服务双轮驱动商业模式 [2] 技术创新与数据建设 - 生成式AI产品小钢数字智能助手已在多个场景应用 提供价格查询、数据查询、供求信息查询、市场分析和研报撰写等智能服务 [1] - 2025年上半年新增数据源68个 数据指标8万余项 [1] - 当期数据资产入表金额333万元 [1] - 持续打造航运分析数据库、大宗商品行业通识数据库等新模态数据库 [1] - 同步扩充气象水文、能源货流、数字经济、宏观金融等领域数据库体系 [1] 战略合作与国际化 - 与阿格斯签署谅解备忘录 共同发布中国进口61%与62%品位海运铁矿石的混合指数均值 [1] - 开发多元化国际化产品 提升品牌全球影响力 [1] - 助力中国企业高效出海 [1] - 构建更符合产业需求的定价体系 提升中国价格影响力 [1] 公司定位与业务结构 - 全球领先的大宗商品及相关产业数据服务商之一 [2] - 旗下拥有国内千亿级B2B钢材交易智慧服务电商平台 [2] - 主营业务分为产业数据服务和钢材交易服务 [2] - 子公司钢银电商具有独立管理团队和治理结构 专注于钢材交易服务 [2]
上海钢联股价下跌4.57% 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41.07%
金融界· 2025-08-27 17:19
股价表现 - 2025年8月27日收盘价28.38元 较前一交易日下跌4.57% [1] - 单日成交额达8.92亿元 [1]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1.18亿元 同比增长41.07% [1] 资金流向 - 8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3亿元 [1] - 近五日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7162.29万元 [1] 业务定位 - 专注于钢铁及相关行业数据服务的互联网企业 [1] - 业务涵盖资讯、交易、供应链服务等领域 [1]
上海钢联(30022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2025-08-27 14:49
委员会构成与运作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4] - 会议应不迟于召开前3日通知并提供资料[14]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应建议撤换[17]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8] 薪酬与考核职责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8] 薪酬批准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下设工作组 - 下设工作组由相关部门抽派人员组成,董秘主持联络[10]
上海钢联(30022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4:4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6] - 董事长接提议后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10]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紧急可随时通知[14]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会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5] 会议有效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有效[17] 董事委托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出席[21] 会议表决 - 表决一人一票,董事长无否决权[26] - 表决意向分三种,未选等情况处理有规定[26] - 现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秘书通知[27]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29] 关联表决 - 关联董事回避,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31] 会议限制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33] - 提案未通过且无变化,一月内不再审议[34] 会议记录 - 秘书安排记录,与会人员签字确认[37] 决议公告 - 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人员保密[40]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并通报情况[42]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43]
上海钢联(30022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2025-08-27 14:49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4]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1]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年度业绩预告触发情形含净利润为负等[16]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特定情形,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业绩预告[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特定情况,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7] 审计要求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17]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及对内控有效性审计[17] 信息披露原则与责任 - 信息披露应遵循如实反映等原则[4][5]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自愿披露应遵守公平原则[5] - 董事和高管保证披露信息真实等[6]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30] - 董事会秘书协调实施信息披露制度[30] - 董高监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50][51] 其他重要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2]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5] - 董事会预计实际业绩与预告或快报差异大,及时披露修正公告[22]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得知时立即披露[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权变化应告知公司[33] - 董事等报送关联人名单[34] - 公司信息披露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相关信息两日内归档[47] - 控股子公司会议决议两日内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39] - 投资者来访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45] - 公司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等,审议通过后生效[55] - 信息知情人公告前保密,内幕交易造成损失需赔偿[42] - 公司对非正式公告严格审查,防止泄露重大信息[42] - 聘请中介机构签保密协议,部门间不涉无关内幕信息[42]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按临时报告程序发更正等公告[40]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未及时报告受处罚[51]
上海钢联(30022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4:49
担保额度与审批 - 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以下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半数以上表决权通过[12] 审批程序与合同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为关联人担保须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3]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继续提供担保应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4]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有反担保时订立书面反担保合同[16] 管理与监督 - 财务管理部是担保合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登记与注销[18]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分析其财务及偿债能力[19]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约等情况应及时披露[24] - 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对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25] 责任与制度 - 董事等越权签担保合同损害公司利益应追究责任[27] - 担保审批决策等人员失误或失职致损失应追究责任[27] - 董事会建立核查制度,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2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及解释[3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3]
上海钢联(30022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8月)
2025-08-27 14:4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决策流程 - 选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审计委员会等有权向董事会提交选聘议案[6] 选聘评价与费用规定 - 选聘评价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需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情况[9] 审计人员任职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2年[11] 选聘流程与结果公示 - 选聘文件发布后应确定响应时间[7] - 选聘结果应及时公示,含拟聘事务所和审计费用[7] 履职评估与资料保存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6] - 选聘等文件和决策资料保存至少10年[11] 改聘、解聘情形与流程 - 改聘情形包括执业质量等问题[13]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7]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5] 审计监督与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结果涵盖在审计评价中[17]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处理[17] - 事务所分包转包等问题,股东会决议后不再选聘[17]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与国家法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生效[19]
上海钢联(30022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2025-08-27 14: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 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 则")。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本) (2025 年修订本) 1 自营、为他人经营公司同类业务。 第二章 任免程序 第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董事会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为三年,连聘可以连 任。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合称为"高级管理人 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除外)。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或者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
上海钢联(30022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2025-08-27 14:49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 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 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 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 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 1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定价公允原则; (四)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回避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平、公开、 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
上海钢联(300226) - 参股公司投后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2025-08-27 14:49
参股公司定义 - 参股公司指公司及其子公司出资且出资比例低于50%、无实际控制权的公司[2] 董事监事管理 - 委派董事、监事表决事项需提前三日提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决策[6] - 委派董事、监事需在会议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会议资料转交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存档[7] 报告收集 - 参股公司需每月向股东送交财务报告等文件[9] -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次月25号前收集完参股公司月度财务报告[10] -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收集完参股公司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10] 实地调研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到参股公司实地调研[11] 重大事项 - 参股公司经营亏损额达200万或超公司投资额20%属重大事项[13] -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对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及时决策,必要时可提请召开临时会议[14] 文件归档 - 公司参股公司文件归档范围包括验资报告等十一项资料[16] - 公司委派人员应将所需资料交至内部审计部门[16] - 内部审计部门收到资料后应清点等并编制目录[16]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19]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1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及解释[19]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19] 其他 - 制度涉及公司为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 - 制度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