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30022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 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 则")。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本) (2025 年修订本) 1 自营、为他人经营公司同类业务。 第二章 任免程序 第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董事会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为三年,连聘可以连 任。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合称为"高级管理人 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除外)。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或者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