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30022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委员会构成与运作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4] - 会议应不迟于召开前3日通知并提供资料[14]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应建议撤换[17]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8] 薪酬与考核职责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8] 薪酬批准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下设工作组 - 下设工作组由相关部门抽派人员组成,董秘主持联络[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