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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泰(3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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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泰(300225) -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5-06-30 10:42
审计机构与人员变动 - 公司2024年12月6日开董监事会,12月23日开股东大会,通过聘任中兴华会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2] - 因内部调整,程玮浩接替余哲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2] 人员情况 - 程玮浩2024年成注册会计师,2023年9月入职中兴华[3] - 程玮浩近三年无执业处罚,无违反独立性情形[4][5] 工作影响 - 变更工作交接有序,不影响2024年度审计工作[6]
金力泰(300225) - 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5-06-27 10:12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7日召开[3] 股东提案 - 股东吴国政持3.55%股权提请补选董事[3][4] - 提名郝大庆、王子炜、孙策为非独立董事[6] 选举规则 - 应选非独立董事4名,采用累积投票和差额选举[8] 提名人股份情况 - 郝大庆持股4,091,600股,占比0.86%[11] - 王子炜持股150,000股,占比0.03%[14] - 孙策未持股,无关联关系[16] 提案合规情况 - 提案人具提临时提案资格,程序合规[17] - 监事会提交提案审议[17] 公告信息 - 公告2025年6月27日发布[20]
金力泰(300225) - 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5-06-27 10:12
股东与议案 - 2025年6月26日,吴国政持股16,861,926股,占总股本3.55%,提请补选董事[3] - 2025年5月16日,董事会审议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未通过[4] - 2025年5月22日,监事会审议临时股东大会议案通过[5] 会议时间 - 现场会议2025年7月7日15:00召开[6]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2025年7月7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6][26]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2025年7月7日9:15 - 15:00[6][28]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日[7]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7日9:00 — 11:30[13] 会议其他信息 - 会议登记地点为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14] - 股东大会现场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自理[16]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225,投票简称为“金泰投票”[23] 选举信息 -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4人[10][30] - 选举时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25]
金力泰(300225) - 关于定期报告披露进展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5-06-24 11:16
财报披露情况 - 原定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报和2025年一季报[2] - 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报和2025年一季报[2] - 截至2025年6月24日,仍未披露2024年年报[6] 股票及监管动态 - 2025年5月6日起股票停牌[2] - 若两月内未披露2024年年报,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 - 若再两月内未披露,深交所将决定终止上市[2] - 2025年5月6日,证监会因未披露年报对公司立案[7] 工作推进 - 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加速推进[5] - 独立董事督促完成定期报告编制工作[5] 信息披露媒体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等和巨潮资讯网[8]
中小投资者必看,股民因金力泰高管未如约增持获赔近80万元 对话原告代理律师:“全国首例”案件难点在哪儿?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6-20 11:49
案件背景 - 金力泰案是全国首例因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被告已向两名原告投资者全额支付合计78.35万元赔偿款 [1] - 该案件首次激活了新证券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具有典型性 [1] - 案件从2023年7月13日立案到2025年4月宣判,历时近两年,开庭8次 [2] 案件争议焦点 - 案涉公开增持承诺是否构成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行为 [4] - 虚假陈述行为是否具有重大性 [4] - 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者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赔偿金额计算 [4] - 三被告的责任认定 [4] 案件难点 - 新证券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在全国首次适用,该条款此前处于"沉睡"状态 [5][6] - 缺乏监管处罚认定书,原告需自行论述事实依据 [7] - 赔偿金额认定需借助复杂数学模型计算,最终赔付率不到十分之一 [8][9] 案件影响 - 形成"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示范效应,简化后续投资者审理流程 [2] - 标志着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从行政处罚为主转向民事赔偿与行政处罚并重 [10] - 提醒市场参与者诚信是资本市场基石,违背承诺将付出代价 [10] 投资者建议 - 理性看待上市公司及高管承诺,警惕忽悠式增持,结合基本面综合考量 [12] - 权益受损时应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寻求专业帮助 [12] - 关注监管立案或处罚信息,辨别可索赔交易区间,参与集体诉讼或参照示范案例 [12]
金力泰(300225) - 关于定期报告披露进展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5-06-10 08:36
报告披露情况 - 原定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报和2025年一季报,无法按时披露[2] - 截至2025年6月10日,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6] 股票相关 - 股票自2025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2] - 若未按时披露年报,将面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2] 公司合规 - 2025年5月6日,因未按时披露年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8] 审计配合 - 已向审计项目组提供相关资金流水[5] - 指派专人对接配合审计工作[5]
金力泰(300225) - 关于第一大股东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06-10 08:36
法律诉讼结果 - 2025年3月17日海口中院重审一审驳回华锦资产全部诉讼请求[1][3] - 2025年5月28日海南高院驳回华锦资产行为保全申请[4] - 2025年6月6日海南高院准许华锦资产撤回上诉[5] 费用负担 - 重审一审案件受理费2,541,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华锦资产负担[3] - 二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1,270,900元由华锦资产负担[5] 其他情况 -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诉讼仲裁[7] - 本案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9]
金力泰(300225) - 关于第一大股东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06-03 09:02
诉讼进展 - 2025年3月17日海口中院一审驳回原告华锦资产全部诉求[1] - 华锦资产已上诉,二审定于2025年6月11日开庭[1] - 2025年5月28日海南高院裁定驳回华锦资产行为保全申请[5] 费用负担 - 案件受理费2541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华锦资产负担[1] 其他情况 - 截至披露日无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5] - 截至披露日案件未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
金力泰(300225) -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2025-05-29 09:16
会议与人事变动 - 公司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1] - 2025年4月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 - 股东大会补选唐光泽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 人员情况 - 截至通知发出日唐光泽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 - 唐光泽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证明[1] - 唐光泽参加线上任前培训并取得证明[1]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于2025年5月29日[3]
金力泰(300225) - 关于定期报告披露进展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5-05-26 10:12
报告披露情况 - 原定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报和2025年一季报,无法按期披露[2] - 截至2025年5月26日,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6] 股票相关 - 股票自2025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4] - 若停牌后两个月内未披露年报,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6] - 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深交所将决定终止上市[6] 审计工作 - 配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已提供部分供应商资金流水[5] - 与未提交资料供应商沟通促其提供资金流水[5] - 与厦门怡科协调补充审计材料并解决查证事项[5] 监管动态 - 2025年5月6日,因未按期披露年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9] 信息披露媒体 - 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