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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30021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3:0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制定适合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的长远战 略规划,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质量,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对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建议主任 委员由公司董事长兼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一致。委员任职期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 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 ...
鸿利智汇(300219)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9月)
2025-09-29 13:04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 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 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章 一般原则 关公司的未公开重大消息,不得利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牟取利益, 不得进行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提案权、表决权、董事 提名权等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方式限制 ...
鸿利智汇(300219)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3:04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 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 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以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 下,提供给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或证券监管机构认定的其 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三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鸿利智汇(300219)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3:04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 立董事 ...
鸿利智汇(30021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3:04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 慎、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投资部 董事会下设证券投资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保管董事会和证券投资部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1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裁提议时;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八)公司章程 ...
鸿利智汇(300219)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3:04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裁级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规范总裁级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行为, 保证总裁级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裁级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及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总裁级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 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 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四)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级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裁级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但兼任总裁、副总裁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二章 总裁级高 ...
鸿利智汇(300219) - 对外投资及资产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3:04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及资产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子公司",下同)参照本制度执行,提高投 资效益,合理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以及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 活动及产权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无形资产投资、股权投资、产权转让、增资及资产合 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购置土地房屋、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 无形资产投资指购买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主要指专利权、商标权、 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股权投资包括投资设立全资企业、合资合作企业、合伙企业, 股权收购,对出资企业追加资本金,新设基金或认购基金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产权转让,是指公司转让对其他企业各 ...
鸿利智汇(3002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9月)
2025-09-29 13:04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注意尚未公开 信息和内部信息的保密,体现公开、公 ...
鸿利智汇(30021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3:04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子公司 的管理,规范本公司内部运作,维护本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含 50%)股权,或者直接或间接持有其股权在 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本公司的组 织、资源、资产、投资和本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本公司整体运作效 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本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 重大事项管理,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子公司在本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 法有效的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本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 本公司的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该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 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第七条 对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属分公司、办事 ...
鸿利智汇(30021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2025年9月)
2025-09-29 13:04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重要机构的组成人员,其行为活动直接影响到公司、股东以及他人的利益, 及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下称"规范运作指引")、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并严格履行其 作出的各项承诺。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在公司的职权牟取个人利益,不得因 其作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身份从第三方获取不当利益。 第四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不得挪用公 司资金和侵占公司财产。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区分公务支出和个人支出,不得利用公司为其 支付应当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五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属于 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