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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药业(30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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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药业: 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16:35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 - 公司2025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亿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01亿元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8亿元 [1] - 以现有总股本11.90亿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人民币(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379.42万元(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1] -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 利润分配背景与依据 -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 提高分红水平 增加分红频次 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2] - 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公司董事会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盈利能力 财务状况 发展前景等因素 综合考虑股东利益 [2]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2] 审议程序执行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预案综合考虑盈利能力 财务状况 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 兼顾股东利益 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 -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现金分红预案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未来经营情况 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 [4]
福安药业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1.13亿元,下降47.74%
智通财经网· 2025-08-26 15:17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9.21亿元 同比减少35.7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亿元 同比减少47.74%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4亿元 同比减少48.84% [1] - 基本每股收益0.1元 [1]
福安药业(300194.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1.13亿元,下降47.74%
智通财经网· 2025-08-26 14:24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为9.21亿元 同比减少35.7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亿元 同比减少47.74%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4亿元 同比减少48.84%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元 [1]
福安药业(30019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董事会秘书聘任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4] - 聘任前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送资料[5] - 深交所无异议可召开董事会聘任[5] 董事会秘书解聘 - 深交所建议或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6] - 特定两项情形立即停止履职并解除职务[7] - 另两项情形30日内解除职务[7] 其他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9] - 六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2]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5]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10]
福安药业(30019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为单数且不少于三名董事,1/2以上须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1] -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发出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20] - 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6] - 定期会议采用书面通知,临时会议可采用快捷方式通知,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24] 方案审批 - 拟订的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直接报董事会批准[14] - 制订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15] 委员相关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连任[4] - 闭会期间可跟踪高级管理人员业绩,各部门应配合[25] - 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相关资料[25] - 可向高级管理人员质询,高管应作答[25] 其他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0][21]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7] - 会议以传真作决议时表决方式为签字[17] - 议案获规定有效表决票数,主持人宣布后形成决议[19]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利害关系,可自行回避或经讨论参加表决[22] - 会议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法定人数审议议案[23] - 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7]
福安药业(30019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 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 挂钩。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表独立意见。 第七条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 ...
福安药业(300194)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 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 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董事、高级管理人 ...
福安药业(30019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4][22]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4]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5]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等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15] - 独立董事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17]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三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公司配合义务 - 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9]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9] - 相关人员配合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可报告[30]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8] 津贴与利益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经审议并年报披露[31][32] - 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32]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5]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35]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6][37] - 制度由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26日发布[38]
福安药业(30019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委员会组成 - 成员为单数,不少于三名董事,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4] - 主任由全体委员的1/2以上选举产生[6] 会议规定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9]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出通知[10] - 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决议规则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3] 其他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暂停行使职权,董事会应及时增补[5]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13] 工作细则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9] - “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19] -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等规定执行[19] - 与国家日后规定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改报董事会审议通过[19]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落款信息 -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落款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20]
福安药业(300194) - 董事、高管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人员辞任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4] - 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补选,法定代表人30日内确定新人[4][6] 离职交接与限制 - 离职5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1][12]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12] 异议处理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