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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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日葵(3001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 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 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 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 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
向日葵(3001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向日葵大 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监管指引第 5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 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 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 ...
向日葵(300111)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1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 置突发事件和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 的损害,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利益,促 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突 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可 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 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 1 页 共 7 页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3、公司与社会、股东、员工之间存在纷争诉讼; 4、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决策 ...
向日葵(300111)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1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公司同意后公司控股子公司可进行委托理财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对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 行理财、信托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 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第四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 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第五条 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 监控措施履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 ...
向日葵(300111) -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1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 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的,应当经董事长审议通过。 第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 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不包括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向日葵(300111) - 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1
授权管理制度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 权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董事长、 总经理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的授权。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 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在对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第六条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下列交易事项(《创业 ...
向日葵(300111) - 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1
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须遵守以下原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防范国际贸易业务中的汇率风险、保证汇 率风险的可控性及强化公司内部的风险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远期外汇交易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 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购(结售)汇业务、人 民币外汇掉期业务等。 第三条 远期购(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购(结售)汇合同,约 定将来办理购买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合同 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购买或售汇的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是指在委 托日同时与银行约定两笔金额一致、买卖方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的人民币对同 一外币的买卖交易 ...
向日葵(30011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 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 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子公司负责人、公司内部负责年报数据提供的部门负责人及直接经办人、与 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工作人员。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三)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控制度, ...
向日葵(300111)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0:51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八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拒 绝报送。 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所属子公司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外部 单位或个人提供公司尚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财务数据等,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 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浙 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涉及公司 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有权向公司要求报送 信息的特定单位所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等确因工作需要须 ...
向日葵(300111)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8 10:3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1.44亿元,同比下降8.33%[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07万元,同比下降35.68%[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8万元,同比下降94.46%[16] - 营业收入为14442.01万元,同比下降8.33%[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07万元,同比下降35.68%[36]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8.33%至1.444亿元[45] - 营业总收入从1.58亿元下降至1.44亿元,减少8.3%[133] - 净利润同比下降18.8%至27.47亿元,对比上年同期33.81亿元[13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5.7%至11.61亿元,对比上年同期18.04亿元[134] - 母公司净利润亏损收窄55.9%至-121.86万元,对比上年同期-276.32万元[136][137]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50%至0.001元,对比上年同期0.002元[137] - 基本每股收益0.001元/股,与上年同期持平[16] - 稀释每股收益0.001元/股,与上年同期持平[1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4.87%至1.15亿元[45]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39.85%至914.64万元[45] - 研发投入同比下降42.62%至652.24万元[45] - 研发费用从1136.75万元降至652.24万元,下降42.6%[133] - 销售费用从1520.53万元降至914.64万元,下降39.8%[133] - 母公司管理费用同比下降12.3%至673.85万元,对比上年同期768.08万元[136]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导产品为克拉霉素原料药,占营业收入主要构成部分[26] - 公司产品包括抗感染类、心血管类和消化系统类药物,如克拉霉素片、辛伐他汀片、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等[27][29] - 拉西地平分散片销量同比增长39.03%[36] - 克拉霉素原料药受韩国日本订单减少影响销量略有下降[36] - 原料类产品毛利率15.32%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85%[47] - 制剂药产品毛利率34.13%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2.06%[47] - 公司共计取得13个制剂批准文号和5个原料药登记号[39] - 3个品种被列为甲类医保目录,4个品种被列入国家基药目录[39] - 克拉霉素片收录于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2024年版国家医保目录[39] - 拉西地平分散片收录于2024年版国家医保目录[39] 各地区表现 - 原料药产品销往印度、韩国、日本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克拉霉素原料药生产领域处于领先地位[25] - 国外销售收入同比下降22.16%至5045.17万元[4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采用以销定购采购模式和以销定产生产模式[30][31] - 原料药销售通过直接销售和外贸公司销售两种模式[33][34] - 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比例较高,主要原材料硫氰酸红霉素价格波动将影响经营业绩[71] - 面临药品招投标落标或价格大幅下降风险,压缩公司盈利空间[70] - 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较高,增加生产成本影响经济效益[71] - 研发周期长投入大,存在技术瓶颈和疗效未达预期导致项目中止风险[72] - 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加大飞行检查和样品抽查力度及频次[70] - 医保目录更新和报销比例变化影响药品市场需求和价格[70] - 生产涉及易燃易爆化学品和复杂化学反应,存在安全事故风险[71] - 公司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下属1家子公司需披露环境信息[80]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0.31万元,同比下降35.53%[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5.5%,从1303.5万元降至840.3万元[14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68.3万元,同比扩大327.3%[14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274.1万元,主要因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达23048.0万元[14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销售商品收款同比增长1.6%至1.49亿元,对比上年同期1.47亿元[13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703.8万元,同比基本持平[14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0496.4万元,同比增长11.9%[140] - 收到的税费返还为277.1万元,同比下降47.9%[140]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122.96万元[141]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7232.5万元,其中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26632.5万元[143] - 母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631.4万元,主要来自投资回收[144] 资产和投资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54.55% 金额5.355亿元[51]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为30,022,465.75元[5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690,190.00元[54] - 金融资产小计为30,712,655.75元[54] - 应收款项融资为12,726,866.26元[54] - 报告期投资额43,626.82元较上年同期8,701,674.18元下降99.50%[58] - 委托理财发生额7,000万元未到期余额3,000万元[64]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5.3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减少3.18亿元[126]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407.56万元人民币,较期初减少2380.34万元[126] - 存货期末余额为1.4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加349.88万元[126]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3002.25万元人民币[126]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7.71亿元人民币,非流动资产合计2.10亿元人民币[127] -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8728.87万元人民币[127] - 开发支出期末余额为1653.25万元人民币,较期初增加474.13万元[127] - 货币资金从4.66亿元减少至4.33亿元,下降7.1%[130] - 应收账款融资项目期末无余额[130] - 未分配利润从-12.05亿元进一步恶化至-12.05亿元[128] - 公司总负债从156.05亿元增加至176.14亿元,增长12.9%[128] - 流动负债合计从117.09亿元增至136.13亿元,增长16.3%[128] 非经常性损益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177,327.51元,主要来自租赁资产终止处置利得[2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665,905.66元,主要来自政府补助收入[20] - 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处置损益为174,463.01元,主要来自理财收益[20]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3,512.97元[20] - 所得税影响额为339,048.92元[2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为559,289.41元[20] - 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比例31.33%[49] - 其他收益占利润总额比例71.21% 主要来自政府补助[49] - 投资收益实现74.28万元[133] - 其他收益从178.99万元降至168.79万元[13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下降60.5%至3419.2万元,对比上年同期8664.6万元[134][137] - 信用减值损失同比扩大287.3%至-9908.56万元,对比上年同期-2557.96万元[134] -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扩大889.4%至-18.25亿元,对比上年同期-1.85亿元[134]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22.5%至23.91亿元,对比上年同期19.52亿元[134]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 - 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78]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2,458户[115] -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287,210,714股,占总股本比例100%[112][113] - 第一大股东吴建龙持股数量为370,630,131股,持股比例28.79%[115] - 股东吴建龙质押股份数量为245,000,000股[115] - 浙江盈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15,279,000股,持股比例1.19%[115] - 股东陈鑫炜报告期内增持4,738,100股,期末持股数量为11,198,800股,持股比例0.87%[115] - BARCLAYS BANK报告期内增持5,679,544股,期末持股数量为8,662,247股,持股比例0.67%[11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15]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为0[115] - 公司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动,仍为1,287,210,714股[112][113] - 实际控制人吴建龙持有公司股份3.71亿股,占比29.41%[116][126] - 境外法人股东MORGAN STANLEY持股570.07万股,占比0.44%[116] 诉讼和担保 - 公司诉河南天中百年新能源有限公司及郑州百年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60万元人民币,法院判决被告支付货款及利息,案件受理费为6,587元人民币,目前处于执行中状态[89] - 嘉兴银行绍兴分行诉公司及其他被告保证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1,900万元人民币,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法院判决被告在最高额2,200万元人民币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报告期末尚未执行[89] - 公司诉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案涉案金额1,987.25万元人民币,法院已判决且案件已申请恢复执行[89] - 公司需支付原告货款19,872,503.16元并支付以本金16,705,099.63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10日起按年利率4.9%计算的利息[90] - 公司需支付以本金3,167,403.53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1日起按年利率4.9%计算的利息[90] - 公司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支付货款2,015,966元及截至2019年2月26日的违约金106,112.15元[90] - 公司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包括货款2,015,966元及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30%计算的违约金[90] - 二审案件受理费79,915元由河南天中百年新能源有限公司等负担68,527元公司负担11,388元[90] - 公司被诉讼要求赔偿光伏组件更换拆卸安装费用10,617,291.62元[91] - 拆卸工程造价2,574,018.82元安装工程造价5,373,135.65元屋顶防水拆除重做工程造价2,670,137.15元[91] - 公司被要求赔偿2016年9月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发电量损失及更换期间发电量损失[91] - 子公司贝得药业以净值2,031,266.59元房屋和2,916,536.01元土地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额51,500,000.00元[55] - 贝得药业以净值3,348,230.42元房屋和7,288,569.20元土地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额102,640,000.00元[56] - 贝得药业以定期存单7,063,748.50元质押开具等额银行承兑汇票[56] - 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806.17万元人民币[105]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806.17万元人民币[106] - 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2.63%[10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担保余额为1,806.17万元人民币[106] - 未履行担保义务额度为1,806.17万元人民币及利息[106] - 报告期内无新增重大担保审批额度[105][106] 关联交易 - 关联方向公司租赁房屋交易金额11.43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77.86%[94] - 获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6万元实际交易金额未超过额度[94] - 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及控股财务公司无任何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往来[98][99]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利润总额1,814.6亿元,同比下降9.0%[23] - 总资产9.82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73%[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8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17%[1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7%,同比下降0.10个百分点[16] - 贝得药业报告期营业收入144,420,083.69元净利润4,041,174.67元[68] - 报告期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84] - 终止与优盈新材料及二四九五共同投资金属基陶瓷项目公司的合作协议[100] - 报告期内无重大托管、承包及租赁事项[101][102][103] - 报告期内无其他重大合同及重大事项[107][108]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124] - 公司2025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1,184,027.39元[147]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金额为1,843.10元[147] - 公司2025年上半年未分配利润变动金额为1,651.10元[147] - 公司2025年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903.63元[148] - 公司2024年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809,528,716.94元[149] - 公司2024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212,347,779.28元[149] - 公司2024年年末资本公积为536,075.88元[149] - 公司2024年年末股本为1,287,210,714.00元[149] - 公司2024年年末盈余公积为74,841,535.04元[149] - 公司2024年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78,325,719.64元[149] - 公司2025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增加1,218,625.33元[153][154] - 所有者权益合计减少1,184,433.33元[153][154] - 其他综合收益增加34,192.00元[153][154] - 未分配利润减少1,218,625.33元[153][154] - 上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75,955,940.68元[153] - 本年期初未分配利润为-1,006,134,130.44元[153] - 资本公积期末余额330,534,676.83元[153] - 盈余公积期末余额71,688,682.29元[153] - 股本总额保持1,287,210,714.00元不变[153] - 其他综合收益年初余额为-7,344,002.00元[153] - 公司股本总额为1,287,210,714元[155][157] - 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330,534,676.83元[155] - 盈余公积期末余额为71,688,682.29元[155]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1,002,759,485.23元[156] - 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679,325,207.89元[156]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2,676,555.39元[155] - 其他综合收益变动额为86,646.00元[155] - 专项储备期末余额为7,349,380.00元[15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9971.1万元,较期初下降27.4%[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