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建新股份(300107)
icon
搜索文档
建新股份(30010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3][4] - 暂缓、豁免披露特定情形应及时说明[4][5] 处理流程 - 处理信息由董秘登记、董事长签字,保存十年[5] - 报告公告后十日报送登记材料至监管部门[6] 责任机制与生效 - 确立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制度董事会通过生效[6][8]
建新股份(300107) - 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人员构成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5]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需二分之一以上应参加人员出席方可举行,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17] - 公司管理层会议原则上至少每月召开一次[21] - 工作例会每月两次,由总经理召集及主持[29] 权限规定 - 总经理对日常生产经营管理(除对外投融资)决定权限为最近一期净资产值1%以内(含1%)[30] - 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单笔资金或单项经济业务处理权限不超过20万元[30] - 总经理对外投资审批权不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值5%(含5%)[30] - 总经理对价值10万元以下未到使用年限报废及闲置固定资产等有处置权[31] 报告与考核 - 遇重大事故等,总经理及其他高管应半小时内报告董事长[34] - 总经理和其他高管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36] - 其他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由总经理负责组织[36] 制度相关 - 三种情形须及时修改制度,修改由总经理组织,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40] - 高管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依聘任合同规定[42]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于董事会[42]
建新股份(300107)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经同意可豁免[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16]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且决议过半数通过[16] 股东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对违规董高人员提起诉讼[7] 履职与报告 - 审议后形成决议连同议案提交董事会[9] - 发现董高人员违规,可通报董事会、报告股东会披露或直接报监管机构[9]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1]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7]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6]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保密[1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19]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0]
建新股份(300107)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第一章 | 总 则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 | | 第三章 | 股 份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_______ ...
建新股份(30010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 - 一般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一般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一般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一般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一般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2]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需报告[13] - 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连续两月变动幅度超5%属重大变化[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形需报告[17] 报告流程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应以书面形式提供重大信息[18]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知悉重大信息应立即向董事会秘书报告[20]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20] 管理要求 - 公司管理人员应敦促各部门做好重大信息收集上报工作[22] - 重大信息未及时上报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2]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4]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建新股份(30010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董事辞任与补选 - 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任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4] 人员职务解除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30日内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8] 信息申报与义务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9] - 离职后2年对公司和股东忠实义务有效[10] - 董事任期结束后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至公开[10] 承诺梳理与股份转让 - 离职时公司应梳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开承诺[11]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4]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4]
建新股份(30010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8]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8] - 应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其形成决议[21] 内部审计部门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8] -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工作报告[9] - 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低于十年[10]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适时安排内控后续审查并纳入年度计划,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报告[14] - 重要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4][15][16][17]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8] 公司整体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2] - 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信息等检查监督,对审计委员会负责[5] - 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一次内控鉴证报告[21]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22] - 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23] - 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人员工作绩效[2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批准后实施[27][28]
建新股份(30010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管理负责人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负责人,董秘为日常负责人[4] 工作计划与档案 - 日常负责人需在上年度末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并报第一负责人批准[4]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保存三年[7]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8] - 公司应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9] 沟通渠道建设 - 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专人负责并保证工作时间线路畅通[10]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投资者诉求[10] 投资者说明会 - 存在特定情形时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活动记录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活动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1] - 活动记录表应包括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11] 调研接待 - 公司接受调研应妥善开展接待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违法违规[13] - 公司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前应告知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其应全程参加[13] 与调研机构沟通 - 公司与调研机构直接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3] - 公司需核查调研机构基于交流形成的文件,有错要求改正[14] 未公开信息处理 - 公司发现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5] 互动易平台管理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指派专人处理信息[15]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保证公平性,不选择性回复[16]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要谨慎客观,不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16]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由董事会办公室制作,董秘审核[1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9]
建新股份(30010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 第一章 | 总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召集 | 3 | | 第四章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5 | | 第五章 | 股东会的出席和登记 | 6 | | 第六章 | 股东会的议事与表决 | 9 | | 第七章 | 股东会的会议记录与公告 16 | | | 第八章 | 规则的修改 | 17 | | 第九章 | 附 则 | 177 |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 ...
建新股份(30010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7 10:46
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 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对 《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 事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权,确保公司正 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