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股份(3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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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股份(30010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要求[3]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有特定认定标准[4]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重大诉讼等[5]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含变动方向及幅度要求[5]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认定为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要求[5] 处理措施 - 更正以前年度财报需聘请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 - 年报信息披露问题应及时补充更正公告[6] - 重大差错公司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董事长等担主责[8]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8] - 依情节轻重处理[8]
建新股份(300107)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可豁免[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提名委员会决议与纪律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1]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应回避[12]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14]
建新股份(30010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独立董事会议通知 - 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资料,一致同意可免除通知期限[3] 会议召开与审议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 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 讨论事项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4] 特别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专门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4] 会议记录与意见 - 应记录讨论事项情况及意见依据等内容[4] - 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独立意见[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6]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并承担费用[6] -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6]
建新股份(30010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董事选举规则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会选两名以上董事,股东每股投票权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2] - 3%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7] - 董事会或1%以上已发行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 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10] - 所选候选人数不能超应选人数[11]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12] 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排序,位次在前且超半数当选[14] - 得票相同致当选人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16] - 当选人数未超半数选举失败,原董事会履职组织下轮选举[16] - 当选人数超半数不足应选人数,新董事会2月内补选[16]
建新股份(300107)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8] - 有不良记录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期满36个月内不得提名[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3] 独立董事职责与权限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财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1]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公司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6] - 公司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8] 其他规定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3]
建新股份(300107)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等工作组。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协助战略委员会工作。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规范投资决 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 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 ...
建新股份(300107) - 董事和高管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公 司股份的数据,统一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度 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的,应当及 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报告。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点或者期间内委托公司通过 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个人信息: (一)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高级 1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 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 ...
建新股份(30010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 公司召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一名职工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公司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在董事中选举产。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
建新股份(30010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9]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报告内容与审计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10项内容[10]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7项内容[11]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下需审计[14]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14] 特殊情况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漏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4]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14]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应在后续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说明意见情形是否消除[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7]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1]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事务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下工作[21] - 报告义务人应在相关事项发生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22] - 公司董事等了解应披露信息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2] - 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涉及股权变动等应披露事项[23] 报告编制与审议 - 报告期结束后,财务负责人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25] 信息报告时间 - 报告义务人获悉重大信息应在12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6] 文件保存期限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内部审计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控[35]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37]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37] 股票买卖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38] 文件处理 -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办公室收到特定文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39] - 董事长应督促董事会秘书将收到文件向全体董事和高管通报[39] - 董事会秘书按程序对监管部门函件及问题及时回复、报告[39] 违规处理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索赔[41] - 部门或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追责[41]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更正并处分责任人[41]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3] - 制度与新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冲突,按规定执行并修订[4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4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4]
建新股份(30010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会议相关规定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2]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关联委员讨论关联议题应回避[14] - 无关联委员不足半数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4] 薪酬方案实施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高管薪酬方案董事会批准实施[7] 考评流程 - 先述职和自我评价,再绩效评价并报董事会[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