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股份(30010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董事辞任与补选 - 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任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4] 人员职务解除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30日内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8] 信息申报与义务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9] - 离职后2年对公司和股东忠实义务有效[10] - 董事任期结束后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至公开[10] 承诺梳理与股份转让 - 离职时公司应梳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开承诺[11]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4]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