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股份(3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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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4 10:2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
建新股份:建新股份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4 10:28
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建新股份:建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4 10:28
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23 日,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相关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 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使用单笔额度、同一时点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品种拟采用商业银行、 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 4、投资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
建新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0:28
业绩相关 - 中审众环为公司出具2023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5] 资金运用 - 公司用不超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7] 会议情况 - 2023年监事会召开6次会议[2] 未来展望 - 2024年监事会做好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及自身建设[10]
建新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10:28
证劵代码:300107 证劵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董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胜楠、张先中、张兰丁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李胜楠、张先中、张兰丁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 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
建新股份:公司章程修订案
2024-04-24 10:26
资本变动 - 公司注册资本由551,731,068元增至556,441,803元[2] - 公司股份总数由551,731,068股增至556,441,803股[2] 利润分配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3][4] - 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3][4] - 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净利润[4] 决策监督 - 董事会拟定方案应研究分红时机等事宜[3][6] - 独立董事对预案发表独立意见[3][6] - 监事会监督执行情况[3][6] 信息披露 - 及时披露分配或转增股本方案[8] - 年报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8]
建新股份:202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核
2024-04-24 10:26
关于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4)2700113号 目 录 起始页码 专项审核报告 汇总表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建新化工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 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 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 的审核证据是河北建新化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 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 ...
建新股份:建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2024-04-24 10:26
审计机构人员情况 - 2023年末中审众环合伙人216人、注册会计师1244人、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的注会716人[1] 审计机构聘任 - 2023年审议通过续聘中审众环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2][5] 审计报告情况 - 中审众环对公司2023年度财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审计会议情况 - 2023 -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多次与注会及项目经理开会[5][6] 报告审议情况 -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6]
建新股份:独立董事马宁宁述职报告
2024-04-24 10:26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马宁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和要求,在 2023 年度任期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马宁宁,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永久美国居留权,生物化工博士, 2002 年至 2009 年任美国辉瑞制药有限公司科学家、高级主任科学家,从事抗体 药物产业化开发;2009 年至 2013 年任北京义翘神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4 年至今任沈阳药科大学教授,从事生物制药工程 ...
建新股份:建新股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2024-04-24 10:26
利润分配政策 - 未来三年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或三年累计不少于三年年均30%[4]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4]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4]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4] - 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可不进行利润分配[8] 分配方式与频率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3] - 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3] 重大支出界定 - 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为重大支出[5] 政策调整与审议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