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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30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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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300091)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11: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6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1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8,916.4214万元[7] - 公司由江苏金通灵风机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19日整体变更设立[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8,916.4214万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时间和比例限制[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24] - 公司董事等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8] - 股东可对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损失情况请求诉讼[30] 交易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38][4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一定金额需股东会审议[40] - 公司对外担保超一定比例需股东会审议[4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4][46][47] - 董事会对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的反馈和通知时间规定[46][47][50] - 股东提临时提案及召集人发补充通知时间规定[50] - 股东会通知、投票时间、股权登记等相关规定[51][5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多种类型董事[8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86]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等事项的表决要求[88] 专门委员会 - 专门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不同委员会有人员构成要求[100] -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频率和出席要求[102][103] 管理层任期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75]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06]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纪委相同[11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法定公积金规定[122]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及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占比[125][128]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间规定[123] 其他事项 -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需党委研究讨论后再决策[11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对债权人的通知和公告规定[141][142][14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6] - 章程修改、解释、施行等相关规定[151][152][153][154]
金通灵(300091)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11:16
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为300091,证券简称为金通灵[31] - 预约电话为0513 - 85198488[25] - 预约邮箱为dsh@jtltech.cn[25] - 邮寄地址为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135号董事会办公室[25] - 联系人/部门为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25] 接待制度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接待特定对象,董秘组织协调[8] - 接待前请对方提供提纲,董秘审定后准备材料并协调[8] - 特定对象来访提前3个工作日预约,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暂缓接待[11] - 未预约一般不予接待,沟通前要求出具证明并签《承诺书》[12] - 活动结束2个交易日内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刊载[1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和修订[18]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 其他 - 特定对象含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等[3] - 重大信息包括业绩、收购兼并、股票发行等[4] - 来访接待遵循六项原则[5]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7] - 预约和接待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20][23]
金通灵(30009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11:16
管理制度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目的是规范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基本原则含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 工作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8]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8] 工作开展方式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设信息审阅程序[7]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用网络设施开展活动[9] 信息披露与会议 - 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含业绩说明会[10] - 年度报告披露后一个月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16] 活动限制与处理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7] - 确认受理投诉原则上30日内办结[20] 档案管理 - 活动结束后2个交易日完成档案收集、整理、归档[24] - 开展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后2个交易日编制记录表并刊载[24]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专人负责[23][24] 决策与执行 - 董事会是决策机构,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工作[1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29]
金通灵(30009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11:16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公 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含1名独立董事,公司董 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成员。 当主任委员不能或者无法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的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1名委员 主持。 第一条 为适应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 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 易所自律规则及《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的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金通灵(30009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11:16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括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升审计工作与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 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和《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上级相关部门要求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视重要程度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会决定 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 ...
金通灵(300091)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17 11:16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二)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解除其职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一条 为规范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管 理,确保公司董事会有序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及《金通灵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董事 ...
金通灵(30009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11:1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或独立董事不足3人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 股东会提议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反馈[6][7]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1]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1]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1] 股份表决权与征集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3] - 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投票权数等于持有的股份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24] -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投票权数等于持有的股份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24] 董事选举当选条件 - 董事等额选举当选条件为得票数超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1/2以上[25] - 董事差额选举当选需得票数超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1/2,且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董事人数[25] 投票表决方式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26]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6] 方案实施与决议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8]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8] 股东权利与记录保存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的决议[29]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10年[31][32] 规则说明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超过”等不含本数[34]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
金通灵(30009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11:16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 - 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提议时开临时会议[3][4]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6] 会议通知要求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9]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10] 会议相关限制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书面延期[1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19]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19] 职权行使规定 -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职权集体行使,不得授权他人[14] - 可授权成员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并监督[15] 会议委托与决议 - 董事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董事,独立董事有委托限制[16] - 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审议担保、财务资助议案需2/3以上董事同意[20] 会议记录与档案 - 可视需要全程录音,秘书安排记录并需董事签名[20][21]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情况[23] - 会议档案办公室保存10年[23]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金通灵(30009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11:16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0]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书面申请[12] - 公司应与证券交易所预约定期报告披露时间[12] 报告审核与审议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0]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1]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等前置审议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36]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权变化应告知公司[3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32] - 通过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3] 人员履职与披露 - 除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18]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2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2]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管理部门[22] - 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22]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23] - 收到监管部门相关文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23] - 董事会及董事等应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工作[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5] - 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需于2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28]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3] 公告草拟与审批 - 董事会办公室草拟临时公告,经董事长审批后披露[36] - 涉及重大事项的临时公告需经审计委员会等审议通过后披露[36] 暂缓与豁免披露 - 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需有确实充分的证据[38]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报告期内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42] 股份变动与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50]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0]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50] 内部审计与保密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内部审计监督[48] - 公司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与外部审计沟通及监督核查等工作[48]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加强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45]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进行相关活动[52]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需实行预约制度[52] 档案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55] - 公司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统一保管[55] - 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为10年[56] - 借阅信息披露文件需到董事会办公室办手续[56] 违规处理 - 因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会被处分并赔偿[58] - 职能部门等未及时准确报告信息,责任人会被处罚[58]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谴责等,需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8] - 公司将违规人员责任追究情况报告证监局和交易所[58] 制度说明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6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审议通过实施[61]
金通灵(30009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7 11: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受处罚或谴责的候选人不得任职[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1]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行使特别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9] 审计委员会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特定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18] - 部分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标准、遴选审核人选并提建议[1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并提建议[18] 会议资料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前3日应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会议资料保存10年[24]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1]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达5%且不担任公司董高的股东[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