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30009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金通灵金通灵(SZ:300091)2025-10-17 11: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受处罚或谴责的候选人不得任职[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1]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行使特别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9] 审计委员会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特定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18] - 部分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标准、遴选审核人选并提建议[1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并提建议[18] 会议资料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前3日应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会议资料保存10年[24]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1]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达5%且不担任公司董高的股东[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