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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股份(30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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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股份(300082)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10 13:54
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132人,代表股份401,730,928股,占比59.0695%[3] - 现场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11人,代表股份398,484,319股,占比58.5922%[3] - 网络投票股东121人,代表股份3,246,609股,占比0.4774%[3] - 中小股东126人,代表股份39,833,665股,占比5.8570%[4] 选举情况 - 朱建民当选非独立董事,获399,061,505股,占比99.8380%[5] - 卜新平当选独立董事,获399,060,503股,占比99.8180%[11]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399,747,199股,占比99.5062%[14] - 《关于取消监事会和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399,711,799股,占比99.4974%[1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399,718,799股,占比99.4991%[16]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399,682,399股,占比99.4901%[19]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399,385,799股,占比99.4162%[20]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同意399,506,999股,占比99.4464%[22]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399,535,899股,占比99.4536%[22]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399,398,599股,占比99.4194%[24]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399,406,399股,占比99.4214%[25] - 《关于修订<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同意399,412,399股,占比99.4229%[26] - 《关于修订<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的议案》,同意399,506,999股,占比99.4464%[27]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同意399,529,899股,占比99.4521%[29] - 《关于修订<融资决策制度>的议案》,同意399,414,699股,占比99.4234%[3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399,382,299股,占比99.4154%[31]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同意399,438,799股,占比99.4294%[33] 中小股东议案表决情况 - 单独或合计持股低于5%股东对《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37,785,136股,占比94.8573%[19] - 《关于修订<融资决策制度>的议案》,中小股东同意37,517,436股,占比94.1852%[3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中小股东同意37,485,036股,占比94.1039%[31]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中小股东同意37,541,536股,占比94.2457%[33] 其他 - 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0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2] - 会议召开地点为上海奥克化学有限公司会议室[2]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34]
奥克股份(300082) -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9-10 13:54
公司治理 - 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2] - 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杨英为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2] 人员信息 - 陈杨英1976年出生,有丰富学历背景,2015年入职公司,现任相关职务[4] - 陈杨英持有300股奥克股份股票,与其他董事无关联,符合任职条件[5]
奥克股份(30008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10 13:54
投资披露与审批 - 对外投资金额达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标准应及时披露[7] - 达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批[7] 投资决策与管理 - 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在权限内对投资决策[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评审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4] - 财务部门负责投资财务管理及跟踪[4][11] 投资处置与人员管理 - 批准处置投资程序与权限和实施相同[14] - 公司根据需求派人员,由董事长决策[11] - 人力资源部对派驻人员建立报告制度[11] 投资收回与转让 - 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情况可收回投资[13]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等情况可转让投资[13]
奥克股份(300082) - 信息披露制度
2025-09-10 13:54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2]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3]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5] 报告审计与审议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风控审计委员会审核[14] 信息披露 -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变更信息等应及时披露[17][20] - 信息披露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董事长签发[24][25] - 董事长等特定人员有权以公司名义披露信息[25]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刊载报纸为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还应载于巨潮资讯网和深交所网站[28]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多项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信息文件资料至少保存十年以上[30][32] - 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会报告经营等情况,答复询问并提供资料[32]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3] - 子公司及控股企业董事应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相关企业经营等信息[33] 股东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披露[3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主动告知并配合披露[36]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36] 公司信息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诸光路1588弄568号虹桥世界中心L1A - 706室[42] - 公司股东咨询电话、传真、董事会秘书联系电话均为021 - 69830086[42] - 公司电子邮箱为oxiranchem@126.com[42] 违规处罚 - 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违规时,中国证监会可给予警告、罚款,情节严重可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46][51] 制度相关 - 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5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50]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50] 其他 - 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专项文件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等[50] - 关联交易按《公司章程》等规定情形[51] - 指定媒体是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51]
奥克股份(300082)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5-09-10 13:54
董事会换届 - 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2] - 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3] - 调整后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战略投资委员会、科技创新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风控审计委员会[4] 人员聘任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决定聘任朱宗将为总裁,陈杨英等6人为副总裁,刘冬梅为财务总监,马帅为董事会秘书,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5] 人员离任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熊焰韧、杨向宏,董事范小平不再担任公司职务,杨向宏持有公司股票113,500股[6]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仲崇纲等5人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邹健、仕佳俊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7] 人员持股 - 朱建民直接持有公司股票927,665股[9][10] - 董振鹏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34,700股[12] - 刘兆滨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93,200股[14] - 宋恩军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35,000股[16] - 陈杨英持有300股奥克股份股票[28] - 朱宗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8,125股[30] - 王树博间接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8,125股[33] 人员履历 - 董振鹏历任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一至六届董事、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等职,1992年9月共同创建辽阳奥克化学品公司并担任副总经理[11] - 刘兆滨历任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一至六届董事、一至三届副总裁等职,1992年9月共同创建辽阳奥克化学品公司并担任副总经理[13,14] - 宋恩军历任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一至四届副总裁、第五届董事兼副总裁等职,现任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16] - 黄冠雄历任德美化工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职,现任奥克股份第七届董事会董事[19] 人员任职条件 - 董振鹏、刘兆滨、宋恩军、黄冠雄均符合董事任职条件[12,15,18,20] - 卜新平、任建纲、刘国城、陈杨英、朱宗将均符合任职条件[22,24,26,28,31] - 刘冬梅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41]
奥克股份(30008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10 13:5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可按需开临时会议[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2] - 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3] - 定期和临时会议证券部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3] - 变更定期会议需在原定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6]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6]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三十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8]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10] - 证券部收集表决票,秘书在独立董事监督下统计[10]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需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10] - 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12]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会议应暂缓表决[12]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可全程录音,秘书安排人员记录[13] - 与会董事需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14] - 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14] 决议执行与档案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14]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15] 规则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5]
奥克股份(300082) -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10 13:54
审计制度 -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经2025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6] - 实施审计提前三天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突击性审计除外)[13] 审计流程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有异议可七天内向分管领导提出[13] 审计档案 - 审计档案保管期限为十年[22] 审计范围与权限 - 审计范围包括年度财务计划执行和决算等十二项内容[5][6] - 审计机构权限包括召开审计会议等十二项[10][11] 审计种类与机构 - 内部审计种类有财务收支审计、专案审计、专项审计[15] - 公司设立独立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1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25][26]
奥克股份(30008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10 13:54
担保原则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不主动对外担保(相互担保除外)[4] 审批要求 - 多项担保情形须股东会审批,如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4][5] 后续管理 - 财务中心跟踪监督被担保方经营及债务清偿情况[10] 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13]
奥克股份(300082) - 奥克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5-09-10 13:54
股东大会概况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9月10日召开,召集程序符合规定[3][6]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于9月10日14:30在上海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10日[8] - 出席股东大会人员及股东代理人共13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1,730,928股,占总股本59.0695%[10] 选举情况 - 选举朱建民等6人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占比均超99.8%,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占比超98%[17][18][19][20][21][22] - 选举卜新平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占比99.8180%,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占比98.0800%[22] 议案表决 - 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同意股份占比99.5062%,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占比95.0200%[27] - 取消监事会和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议案通过,同意股份占比超99%,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占比超94%[29][32][34][36][41][45][47][49][52][54][56][60][62] 决议结果 - 本次会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63] - 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65]
奥克股份(300082) - 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2025-09-10 13:54
资金支取与项目论证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5]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9]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9]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审议程序[11]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资金置换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可在六个月内置换[12] 超募资金使用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的1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超募资金累计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的30%[18]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使用计划应经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流动资金使用 -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18]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16]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变化原因[22] 核查与披露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2] - 公司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3]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公司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25]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公司配合并承担费用[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公司披露核查结论[25] - 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商业银行未履行三方协议等情况,应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26] 资金用途变更与制度规定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改变实施主体或方式等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应为安全性高的非保本型且不得质押[14] - 本制度“以上”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8]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规定不一致,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28]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28]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修订本制度,报股东会批准[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