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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股份(30008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奥克股份奥克股份(SZ:300082)2025-09-10 13:5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可按需开临时会议[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2] - 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3] - 定期和临时会议证券部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3] - 变更定期会议需在原定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6]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6]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三十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8]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10] - 证券部收集表决票,秘书在独立董事监督下统计[10]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需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10] - 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12]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会议应暂缓表决[12]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可全程录音,秘书安排人员记录[13] - 与会董事需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14] - 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14] 决议执行与档案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14]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15] 规则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