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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信东方(3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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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服务板块10月29日跌0.09%,恒信东方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5.17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0-29 08:41
板块整体表现 - 10月29日通信服务板块整体下跌0.09%,表现弱于大盘,当日上证指数上涨0.7%,深证成指上涨1.95% [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涨幅最高个股为音天科技(上涨5.26%),跌幅最大个股为恒信东方(下跌4.55%) [1][2] - 从资金流向看,通信服务板块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17亿元,但游资资金净流入7507.5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4.42亿元 [2] 领涨个股分析 - 音天科技领涨板块,收盘价26.03元,涨幅5.26%,成交量为26.44万手,成交额为6.89亿元 [1] - 蜂助手涨幅紧随其后,达4.99%,收盘价34.10元,成交量为15.24万手,成交额为5.18亿元 [1] - 三维通信成交额最高,达16.12亿元,涨幅2.77%,收盘价11.88元,成交量135.95万手 [1] 领跌个股分析 - 恒信东方领跌板块,跌幅4.55%,收盘价5.24元,成交量36.42万手,成交额1.92亿元 [2] - 线上线下跌幅2.86%,收盘价106.51元,为跌幅榜中股价最高的个股,成交额7.39亿元 [2] - 中贝通信跌幅2.52%,收盘价22.84元,成交额4.07亿元 [2] 个股资金流向 - 三维通信主力资金净流入最多,达6840.75万元,主力净占比4.24% [3] - 中国联通主力资金净流入4727.42万元,主力净占比4.5% [3] - 南凌科技主力净占比最高,达17.4%,主力资金净流入1746.47万元 [3] - 嘉环科技游资净占比最高,达14.38%,游资资金净流入660.19万元 [3]
机构风向标 | 恒信东方(300081)2025年三季度已披露持仓机构仅5家
新浪财经· 2025-10-29 02:23
机构持股概况 - 截至2025年10月28日,共有5个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为3313.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 [1] - 相较于上一季度,机构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下跌了0.19个百分点 [1] 主要机构投资者 - 主要机构投资者包括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鹰基金-工商银行-万向信托-星辰50号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沈阳政利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量化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 公募基金持股变动 - 本期较上一期持股增加的公募基金为广发量化多因子混合A,持股增加占比达0.26% [1] - 本期较上一季未再披露的公募基金共计44个,主要包括华宝创业板人工智能ETF、万家中证1000指数增强A、招商中证2000指数增强A、中证2000、中欧数据挖掘混合A等 [1]
恒信东方前三季度实现营收2.59亿元
证券日报网· 2025-10-28 13:48
公司业绩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9亿元,同比下滑1.71% [1] 公司业务构成 - 公司主要从事数字文化创意、内容生产与技术服务 [1] - 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数字创意产品应用及服务业务、互联网视频应用产品及服务业务、算力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业务 [1]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正继续推进以"艺术创意+视觉技术"为驱动的数字创意产业发展战略 [1] - 公司顺应国家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趋势,积极开拓新业务领域 [1]
恒信东方(300081)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8 12:09
会议信息 - 恒信东方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3] - 审议通过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4]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章程议案,需特别决议审议[5][6]
恒信东方(300081)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8 12:08
会议信息 - 恒信东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4名董事全部出席[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3] - 审议通过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4][5] - 多项章程及议事规则修订议案获通过,均需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6][7][8] 股东会安排 - 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定于11月14日下午14:30召开[9]
恒信东方: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1.51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8 11:47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2.59亿元,同比减少1.71%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51亿元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2503元 [1] 公司市场数据 - 公司当前市值约为33亿元 [2] - 公司股票收盘价为5.49元 [1] 行业市场环境 - A股市场突破4000点,结束十年沉寂并迎来爆发 [2] - 科技主线正在重塑市场,开启“慢牛”新格局 [2]
恒信东方: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8 11:47
公司运营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包括《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文件 [1] - 公司当前收盘价为5.49元,市值为33亿元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互联网视频应用产品及服务,占比82.86% [1] - 面向文化和体育和娱乐领域的专业技术服务收入占比12.6% [1] - 算力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收入占比4.28% [1]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0.25% [1]
恒信东方(300081)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4月26日核准首次发行1700万股普通股,5月20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604,795,417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103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21] 股本结构与股份限制 - 孟宪民等5人初始认购股份及占比[21] - 公司已发行股份604,795,417股,均为普通股[21]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股份转让规定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3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30]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买卖股票收益归属、决议异议、损失诉讼等相关权益[30][31][36][38][39]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关联交易、财务资助、对外担保等事项标准[50][51][53][54][5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8] - 6种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8][6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106] - 多种交易情况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标准[110][111]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会计报告[152]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3]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等规定[159] 会计师事务所与通知送达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169] - 公司通知送达方式及日期确定[174] 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清算时通知债权人及公告时间等规定[180][181][182][189]
恒信东方(30008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5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年度股东会召开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19] 股东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未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董事会应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未提供召集人可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10]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1] - 股东会召集人发布通知时,需向深交所提供召集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10] 提案相关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认定临时提案不符合规定,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公告内容、依据及合法性,并请律所出具法律意见[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提案[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19] 选举相关 - 选举董事时需披露候选人是否存在不得提名情形、教育背景等资料,需说明候选人是否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21]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18] 时间间隔相关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20] 提案通过条件 - 部分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如修改《公司章程》等[22]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提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特定提案除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等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披露相关 - 存在股东需回避表决或承诺放弃表决权情形,召集人应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披露相关情况[23] -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需回避表决的应在股东会通知公告中特别提示,未明确的应在决议和法律意见书中披露[24] - 存在表决权受限股东的,召集人应在通知中明确披露相关情况,知悉晚的应不晚于网络投票开始前公告[24] - 累积投票选举董事时,召集人应明确应选人数及股东选举票数计算方式并特别提示[25] - 需发布提示性公告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三个交易日内、网络投票开始前发布[25] 投票相关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9:15开始、现场会结束当日15:00结束[29] - 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参加网络投票应通过互联网系统,需征求委托人意见并汇总填报[29]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所持每股有一表决权(类别股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30][32] - 授权委托书应包括委托人、受托人信息、股东指示、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委托人签名或盖章[31][32] - 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应单独计票并公开结果[34]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35]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7] - 未填等表决票所持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37]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时由律师和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7] 决议相关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股东等信息及表决结果等内容[3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9] - 因特殊原因致股东会中止等应采取措施并报告[39]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1] 规则相关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5] - 议事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6]
恒信东方(30008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1:3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5]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1/2[8] 会议召开 - 每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应于选举或改选后三日内召开[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16][17]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需提前3天,特殊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7] 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关联董事不得对关联事项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填写表决票的书面记名表决[19] 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等委员会,可按需调整[25]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25] 董事会秘书 -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3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34] -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兼任董事会秘书,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不得兼任[39]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8] -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9]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27]